沈阳百姓一家亲获悉,8月7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对沈阳市苏家屯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苏家屯区两邻建设指导中心、沈阳市苏家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做出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1、责令沈阳市苏家屯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收到处罚决定法律文书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15517.03平方米土地给沙河街道前三道岗子村集体经济组织、魏家楼子村集体经济组织,陈相街道胡老屯村集体经济组织。
2、依法没收非法占用沙河街道前三道岗子村、魏家楼子村、陈相街道胡老屯村共计15122.38平方米农用地区域上建设的房屋和其他设施。
3、对沈阳市苏家屯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并处罚款,罚款金额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15412.56平方米×10元/平方米=154,125.6元人民币的罚款;基本农田以外的其他耕地104.47平方米×20元/平方米=2,089.4 罚款总额为人民币拾伍万陆仟贰佰壹拾伍元(¥156,215)。
来源:沈阳百姓一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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