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镇莲山路项目、平石路项目
和儿童公园周边道路项目
安置区(第一批)摇珠定房公告
花山镇莲山路项目、平石路项目和儿童公园周边道路项目被征收房屋选择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两侧天馨花园、天贵花园、长岗花园安置区的权属人:
为维护被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居民安置房分配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满足被征收对象的安置需求,经研究决定,本次摇珠定房活动房源范围为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两侧天馨花园、天贵花园、长岗花园的安置房。现受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委托,花山镇人民政府定于2025年8月27日在花山镇平龙新时代社区中心·乐融家2楼多功能会议室进行摇珠活动。
请2025年8月20日之前已签约、完成房屋移交手续且选择房屋安置的莲山路项目、平石路项目和儿童公园周边道路项目被征收房屋选择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两侧天馨花园、天贵花园、长岗花园安置区的权属人,于2025年8月21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合同补充协议、委托书面材料,到平盛花园地块二19栋一楼签领摇珠定房活动相关资料。活动实施方案同步在公开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花山镇莲山路项目、平石路项目和儿童公园周边道路项目安置区(第一批)摇珠定房活动实施方案》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5日
花山镇莲山路项目、平石路项目
和儿童公园周边道路项目
安置区(第一批)摇珠定房活动
实施方案
为确保花山镇莲山路项目、平石路项目和儿童公园周边道路项目安置房分配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广州市花都区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农房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花府办〔1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2025年8月20日之前已签约、完成房屋移交手续且选择房屋安置的花山镇莲山路项目、平石路项目和儿童公园周边道路项目被征收房屋选择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两侧天馨花园、天贵花园、长岗花园安置区的权属人(下称征收房屋权属人)。
本次摇珠待分配的安置房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两侧天馨花园、天贵花园、长岗花园,待分配的安置房房源按照户型48㎡、57㎡、67㎡、76㎡、86㎡、97㎡、106㎡、117㎡、125㎡、135㎡、153㎡划分。
二、适用对象
参与摇珠定房的摇珠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揺珠人原则上必须是征收补偿安置合同的签约人或签约人(已故)的继承人。
(二)签约人或签约人(已故)的继承人不止1人的,须在《摇珠资格证》上共同确定其中1人作为摇珠人。
(三)摇珠人因故不能亲自参加摇珠定房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摇珠。上述涉及委托事项办理的,在签领摇珠相关资料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三、摇珠原则及程序
(一)摇珠原则
1.本次摇珠定房活动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在广州市花都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和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的参与下进行。
2.摇珠定房过程,由公证处全程公证,并受同一批次其他摇珠人共同监督。
3.未在规定的核查登记时间内报到的摇珠人,若所在顺序号摇珠或房号摇珠尚未完成摇珠,则在所在批次结束后按报到先后顺序顺延参与该摇珠;若所在摇珠批次摇珠人均已完成摇珠,则在当天所有批次摇珠结束后顺延摇珠。
4.房号确认原则。房号摇珠结果即为被征收房屋权属人在花山镇莲山路项目、平石路项目和儿童公园周边道路项目安置区(第一批)摇珠定房活动最终分得的安置房房号结果。
(二)摇珠程序
1.登记报名。
征收房屋权属人自2025年8月21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所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原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合同补充协议》原件、书面委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平盛花园地块二19栋一楼的办理点登记签领摇珠定房相关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后领取《摇珠资格证》成为摇珠人。摇珠人按户登记,无论征收房屋数量如何,一户登记为一名摇珠人。
2.顺序号摇珠活动。
摇珠人请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8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所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原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合同补充协议》原件、《摇珠资格证》,受委托的摇珠人须携带委托书面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花山镇平龙新时代社区中心·乐融家2楼多功能会议室现场签到区进行签到、资格核查和贴号。
摇珠开始后,摇珠人根据工作人员指引按《摇珠资格证》编号的顺序依次上台,每人抽取一个摇珠球;抽取的摇珠球印有数字“1”的,即意味着定房顺序号为1号,以此类推。定房顺序号决定其参加定房摇珠的上台顺序,摇珠人须签订《花山镇莲山路项目、平石路项目和儿童公园周边道路项目安置区(第一批)摇珠定房活动顺序号确认书》(简称《顺序号确认书》)。
3.定房摇珠活动
(1)摇珠人根据工作人员指引按摇珠定房顺序号摇珠结果的排序上台进行定房摇珠。
(2)摇珠人根据已选择的安置房户型在对应的摇珠箱进行摇珠。抽取的摇珠“珠”面上显示的结果为被征收房屋权属人分得的安置房信息(例如“珠”面显示“天馨A区, 7-404,86㎡”,表示分得的安置房为天馨花园 A区7栋404房,面积86㎡)。摇珠现场有不同户型房源销控信息将同步显示摇珠定房结果。
(3)登记确认摇珠结果。摇珠结束后,摇珠人须填写《花山镇莲山路项目、平石路项目和儿童公园周边道路项目安置区(第一批)摇珠定房活动房号确认书》(简称《房号确认书》),以备后续办理安置房相关手续。
四、摇珠时间、地点
摇珠时间:2025年8月27日上午8时30时开始
地点:花山镇平龙新时代社区中心·乐融家2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温馨提示
(一)参加摇珠时,摇珠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所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原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合同补充协议》原件、《摇珠资格证》(原件),受委托的摇珠人带委托书面材料原件,到签到区登记核查摇珠资格,进行顺序号摇珠。
(二)摇珠期间,为保障摇珠定房有序高效开展和现场人员安全,请摇珠人不要携带未成年人和宠物到场。
(三)由于摇珠定房程序时间较长,请身体有特殊情况的摇珠人自备应急药物,并对自身的健康和安全负责。
(四)进入摇珠主会场须接受安检,摇珠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如打火机、汽油等)、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如有发现,违规物品将予以没收,责任自负。
(五)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所有。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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