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发布《关于取消部分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考试报名资格的通告》。
广西考区17名报考202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医务人员因为上传虚假证明材料,考试报名按无效处理。
这17名医务人员的报考级别均为免二科,核查结果为“职称证书核验不通过”。
所谓”免二科“指的是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医务人员,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中药学同理。
值得注意的是,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
此前,多地都曾出现过医务人员因为上传虚假证明材料被处罚的案例。
4月29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对17人在医师资格考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因为群众举报。河南周某某于2020年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提交的试用期合格被证明不属实,金某某等15名考生于2020年、崔某某于2021年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提交了虚假毕业证书。
上述17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成绩被取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也被注销。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职称评审乱象正被严格审查
2024年7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并开始执行。该《办法》包括总则、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措施,共4章27条。
这是继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对职称评审监督管理作出原则性规定之后,首次制定的职称评审监管方面的专门的、具体的、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的政策规定,旨在从制度层面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管。
《办法》明确规定了申报人、评审专家、评审工作人员以及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的重点监管内容,职称评审中的种种乱象被纳入严格审查的范畴。
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对申报人重点监管以下方面:
✦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
✦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论文造假代写、剽窃他人作品或者学术成果,业绩成果不实或者造假等;
✦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说情打招呼、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
✦其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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