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近日,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处以11万元罚款。
本报注意到,经查实,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哈尔滨市道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处以1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哈里城执(住)罚字﹝2025﹞第1270023号,处罚决定日期 为2025-08-07。决定书未详细披露此次处罚涉及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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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08-27,法定代表人为刘洪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0100127589537E,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天元街726号中关村松北商贸区A区二期6#楼,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股权穿透图显示,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哈尔滨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市交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持股,二者控股比例分别为65.9961%、34.0039%。(中国基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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