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日22点左右,深圳的李黎(化名)刚刚走出地铁站,突然,一名陌生男子从她身后紧紧抱住她,并实施了霸王硬上弓的强吻。她脑子先是一懵,然后用力挣脱,向路人呼救,对方才停止了侵犯。
让她哭笑不得的是,虽然嫌疑人被抓获,但警方回应说嫌疑人案发时为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障碍,无刑事责任能力。被强吻的李女士再是心有不甘,也没有办法。
无独有偶,就在8月10日的江西南昌青云谱八大山人梅湖景区,19岁的女大学生刘某某正和闺蜜施某某两个人穿着汉服,在拱桥边上拍照。
快要开学了,她们也想好好放松一下。没想到,刘某某却突遭横祸。
此时过来一个年轻男子,找她们搭讪,她们礼貌拒绝了。男子突然恼羞成怒,直接掏出一把剪刀,将刘某某捅死。然后,男子去派出所自首。
一个花样年华的女大学生,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没了,真是令人心疼。
8月12日警方给出了通报,说凶手23岁,有精神疾病史。
又是熟悉的配方,又是熟悉的味道。
精神病,已经成了一些人的“免罪金牌”。
知道强吻女生、搭讪女生,杀了人还知道去自首,你说你是精神病?
真要是精神病,怎么不去强吻警察,怎么不去拿剪刀勇闯派出所?
这样装疯卖傻的人,在水浒里也出现过。
他就是及时雨宋江。
话说宋江喝醉在浔阳楼题下“他日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的反诗后,在监狱工作的戴宗知道大事不好,就建议宋江装疯。
大宋的律法和现在一样,精神病是可以免责的。
宋江装疯可谓下了血本。他在屎尿堆里打滚,玩屎喝尿,满嘴胡言,几乎就要蒙混过关了。不过他碰上了克星——当地的通判,黄文炳。
黄文炳认为,宋江的反诗内容严谨,不像一个精神病人所作。然后又打听到宋江是近日才疯,知道这货肯定是装的。
怎么让他现原形呢?
打。
在黄文炳的建议下,蔡知府叫来衙卒把宋江一捆,一连打了五十大板,用肉体的疼痛赶走了装疯的决心,宋江只有招了。
可见,“疯”有时是一种很贱的选择。
当“疯”对你有好处的时候,一些人就会选择“疯”。就好像我们一开始说过的强吻女生、搭讪捅死女生的那两位一样。
怎么露出他们的本来面目呢?
首先要让圣母们闭嘴。一些圣母说,“精神病没有自主自控能力,所以他不知道他在做什么”。笑死,你知道占女生便宜,怎么不去占你妈便宜?这不是自主自控能力吗?
其次,对于这些所谓精神病,社会不应当过于宽容。话不好听,但就是这个道理。
没错,患病不是你的错,但是你想要用精神病当作犯罪挡箭牌,那没门。
既然圣母们觉得精神病没有健全人格、对于犯罪和受刑都没有感知,那一旦你犯下罪,也别怪社会不把你当健全人看,你也没有完整的人权。不适用于正常犯罪嫌疑人的刑罚手段,那就可以往这种人身上使。
是装疯还是真疯,去走一遭就见分晓了。
装疯,不用说,该咋办咋办,而且还得罪加一等。
真疯,那就得追究监护人的责任,家里的疯子你放出来祸害社会干什么?
如果你管不好,那就国家帮你管。当然,你别指望国家给你好吃好喝免费伺候着,第一,你得交钱。这个钱有惩罚的成分在,所以可以高一些。第二,条件就得差。不冷死不饿死就行,十几个疯子一起睡个大通铺,互相打架那是必然的,但你不是说疯子犯法无责吗,所以这十几个打起来我肯定也不会管,没法管。
打死了,算他倒霉,反正打死他的也是疯子,你也追不了刑责。
法律应该改改了。立法者和执法者应当想清楚,真正要保护的,是少数人的“豁免权”,还是多数正常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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