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制药”)近日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司战略决策机制,提升重大投资与长期发展规划的科学性。
根据《细则》,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统筹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审议重大投融资及资本运作方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下可简化流程。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关联事项需回避表决。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涉及长期影响的事项将延长保存。
此次修订强化了决策程序透明度,要求工作组提前准备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材料,确保议题审议的专业性。委员会还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分析人士指出,新规有助于立方制药在医药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
立方制药表示,该《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将作为公司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为未来战略布局提供制度保障。市场关注此举是否将推动其创新药研发或并购扩张等实质性动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