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官了,我们66人被拖欠了这么多年的血汗钱总算拿回来了!”拿到工资款的邹某、肖某激动地对泰宁法院执行法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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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泰宁法院在执行服务中心举行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款发放仪式,为66名劳动者集中发放拖欠了近10年的劳务工资1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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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福建某木业有限公司因建设厂房、宿舍楼等基础设施,先后雇佣了邹某、肖某等66名工人从事泥水、木工、水电工作。由于福建某木业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邹某、肖某等66名工人剩余的工资款110.5万元一直未兑现到位,66名工人多次催讨无果后,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经仲裁,该公司尚欠邹某、肖某等66名劳动者工资1105320元。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因该木业公司涉及多起执行案件,相关财产已经被抵押,且被其他法院查封。经首封法院拍卖处置,该木业公司名下相关财产被成功拍卖,为确保66名工人工资能够执行到位,泰宁法院执行法官先后多次与抵押权人进行沟通协商,并向组织拍卖的法院发出参与分配函,要求对66名工人工资优先予以保障,并为工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由于抵押权人对案款分配方案提出异议,导致案款迟迟无法分配到位。
最终,经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法院确认了66名工人工资的优先权,110.5万元工资有保障了。案款分配到位后,因涉及人员众多,多数工人不在本地,泰宁法院专门抽调执行干警逐一与工人们取得联系,历时两周,执行干警将工人们的身份号码、银行账户等信息一一确认。8月8日,泰宁法院集中为邹某、肖某等66名劳动者发放执行到位的1105320元工资款。
今年以来,泰宁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通过多元解纷、立审执联动、交叉执行等措施,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4场次,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共执行到位396.67万元,其中为85名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203.1万元,收到申请执行人送达的锦旗4面,开展集中发放案款2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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