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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
连云港师范学院
发布严正声明
提醒公众注意风险
严正声明
近期,在微信、QQ、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平台,出现如“连云港师范学院表白墙”“连云港师范墙墙”“连云港师范学院2025新生交流群”“连云港师范学院某学长/学姐”“连云港师范学院百事通”“连云港师范学院小灵通(表白墙)”等平台或账号,未经学校授权擅自使用“连云港师范学院”“连云港师范”“连师院”等学校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中英文全称、简称)、校徽等标识。该类平台或账号可能存在广告营销、信息失实等多种问题,存在误导广大学生、教职工及社会公众的风险。为保障广大师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声誉,特此声明如下:
一、学校设有官方网站和官方新媒体平台用于发布信息。连云港师范学院设有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涵盖但不限于:官方网站(https://www.lygsf.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连云港师范学院)、官方抖音号(连云港师范学院)、官方微博(@连云港师范学院)等,学校所有正式通知、公告及权威信息,均通过上述官方渠道发布。
二、学校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开设“连云港师范学院2025新生交流群”“连云港师范学院学长/学姐”“连云港师范学院百事通”“连云港师范学院小灵通(表白墙)”“连师范功能墙”“连云港师范学院小助手”“连云港师范学院万能墙(新生答疑)”“连云港师范学院新生咨询处”“连师范校园生活圈”,以及关联学校的各类“表白墙”“校园墙”“校园集市”“万能墙”“微校园”“百事通”“小灵通”等账号。同时,除学校设立的官方QQ群之外的群聊,其运营管理与学校无任何关联。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我校授权,严禁使用“连云港师范学院”“连师院”“LNU”等指向性文字和我校校徽图像标识在微信、微博、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平台建立账号,发布信息或从事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未获学校授权擅自使用我校名称、校徽等标识的,已严重侵犯学校名称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冒充学校名义发布不实信息、开展虚假活动以获取不当利益的,已构成侵权,学校将保留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我校正告上述非官方账号及群组运营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注销账号、解散群聊,并删除所有相关信息。如发现疑似假冒我校名义的账号、群组或遭遇诈骗,请立即保存相关证据(包括截图、聊天记录等),通过社交平台投诉功能进行举报,如涉嫌违法犯罪请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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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持续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依法追究侵权主体的法律责任,维护师生权益与社会公信力。
特此声明。
连云港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5年8月10日
来源:连云港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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