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昨天发布二则公示
为进一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确保控规报批程序更加规范合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仪征市中心城区CNPQ-12、CNPQ-13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8日——2025年9月7日
意见反馈电话:0514-83417357
1、本材料是为方便公众了解城市规划而制作的参考性文件。
2、本图则单元规划调整是城市发展的控制与引导性文件,不代表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一旦有建设行为,应依据批准的具体项目建设方案实施。
3、本材料批前公示期间,如无疑义,审批后直接转为批后公布。
4、城市规划是不断优化更新的过程,规划内容以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存档备查的最新版本为准,同一地区同内容深度规划若有更新,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法公布,本材料自动作废。
5、本材料版权及解释权归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未取得版权人的书面授权,谢绝改变、分发、发布或使用本材料图文资料。
1、规划调整范围
CNPQ-12和CNPQ-13基本控制单元(下称“图则单元”)位于仪征市中心城区城南片区,其中CNPQ-12单元范围北至前进西路、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西至金斗河、东至大庆南路,拟调整地块位于图则单元东南侧及西北侧,规模28.01公顷;CNPQ-13单元范围北至前进西路、南至扬子路、西至大庆南路、东至工农南路,拟调整地块位于图则单元西南侧,规模12.41公顷。
调整前
调整后
2、主要调整内容
1.用地边界及规划道路线型优化
落实弘桥路最新线型方案,同步调整道路两侧13-20地块、13-36地块用地边界;结合地籍边界,局部调整优化12-17地块东侧大庆南路规划线型;结合都会小学地籍边界,对扬子路及其南侧支路规划线型进行微调。
2.用地性质调整
(1)保留12-03地块中仪征粤海水务公司现状规模,原用地北侧部分调整为居住用地(12-02地块,1.47公顷)及街旁绿地(0.56公顷,纳入12-01地块),同步取消原社会停车场用地;
(2)将12-17地块居住用地部分调整为商务用地(12-26地块,0.20公顷);
(3)将12-36地块初中用地部分调整为商务用地(13-43地块,1.12公顷);
(4)将12-24、12-26地块整合为新12-24地块(居住用地,8.97公顷);
(5)将12-27、12-28地块整合为新12-27地块(小学用地,2.11公顷)。
为进一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确保控规报批程序更加规范合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仪征市中心城区BNPQ-04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8日——2025年9月7日
意见反馈电话:0514-83417357
1、本材料是为方便公众了解城市规划而制作的参考性文件。
2、本图则单元规划调整是城市发展的控制与引导性文件,不代表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一旦有建设行为,应依据批准的具体项目建设方案实施。
3、本材料批前公示期间,如无疑义,审批后直接转为批后公布。
4、城市规划是不断优化更新的过程,规划内容以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存档备查的最新版本为准,同一地区同内容深度规划若有更新,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法公布,本材料自动作废。
5、本材料版权及解释权归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未取得版权人的书面授权,谢绝改变、分发、发布或使用本材料图文资料。
1、规划调整范围
BNPQ-04基本控制单元(下称“图则单元”)位于仪征市中心城区滨江新城南片区,范围北至文兴路、南至国民路、西至建安路、东至江城路,拟调整地块位于图则单元中部,规模7.85公顷。
调整前
调整后
2、主要调整内容
1.用地性质调整调整后BNPQ-04-06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
2.新增图则管控条文BNPQ-04-06地块后续开发建筑设计应考虑好滨江新城核心区形象,与周边大型公共建筑相协调;引导地块出入口合理设置,避免过多干扰周边地块交通出行。
来源: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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