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当下,越来越多人开始追求健康生活与健康体魄,选择通过运动强身健体。但是运动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运动性疲劳、营养亏损等问题,通过补充运动营养食品,可以改善以上问题,进而实现人体营养平衡,从而达成健康运动的目标。通过汲取国内外运动营养学研究成果及国外管理经验,结合我国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现状,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对于速度力量类、耐力类、运动后恢复类运动营养食品的适用项目分类进行了细化。另外,基于运动项目特征和营养需求,意见稿对不同产品品类,修改和/或增加了营养指标和含量要求,并相应更新了检测方法。
对于补充能量类、控制能量类、补充蛋白质类产品,意见稿将现行标准中各类产品的特征营养素技术要求拆分为补充能量类产品技术要求、控制能量类产品技术要求和补充蛋白质类产品技术要求,分别对补充能量类、控制能量类、补充蛋白质类产品技术指标进行了单独说明,条理更加清晰,便于查找。
意见稿对碳水化合物、能量替代产品、脂肪进行了补充说明,明确了碳水化合物来源建议添加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单糖、双糖、寡糖或多糖,能量替代类产品可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添加一种或多种营养素,饱和脂肪酸提供的能量占产品总能量的比例≤10%,达到行业规范与消费者权益双保障。
对于速度力量类、耐力类和运动后恢复类产品,意见稿新增了速度力量类、耐力类、运动后恢复类产品中建议添加成分,如速度力量类产品中增加维生素D等,耐力类和运动后恢复类产品中均增加牛磺酸、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及1,6-二磷酸果糖三钠盐等,并规定了每日使用量范围以及检验方法,包括将部分氨基酸列入建议添加成分指标。
意见稿还新增了骨关节恢复类产品,明确胶原蛋白肽为必须添加成分,并规定胶原蛋白肽每日使用量需≥1.2克,增加维生素D、维生素K2、钙、镁、透明质酸钠5种建议添加成分及其使用量范围和检验方法。业内认为,这将增加骨关节恢复类产品的认知人群,由以前注重保养保健的中老年人群扩大到所有运动人群。
意见稿也对现行标准部分成分及每日使用量及参考检验方法进行了修订,其中将体能恢复类产品建议添加成分中的L-亮氨酸、L-异亮氨酸、L-缬氨酸改为亮氨酸、异亮氨酸、缬氨酸,并修改其每日食用量和检验方法,扩大了建议添加成分种类,并将速度力量类产品中的1,6-二磷酸果糖改为1,6-二磷酸果糖三钠盐,与其他两类产品中该物质名称一致,使其应用前景更广阔。
详见《中国食品报》(2025年8月11日3版)
排版、美编:林倩
审核:欧阳美华
01
02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