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说希望多点像胖东来这种福利好的企业,一边又反对落实社保福利制度,问题出在哪里?
8月1日,最高法做了一个司法解释,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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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被劳动者告到法院,单位不但要为劳动者补缴社保,还要做出经济赔偿。赔偿还不低,劳动者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这个处罚还是很重的,假设一个员工月薪5000元,如果正常交社保,个人每个月交450元左右,一年就是5400元。如果单位不给交,或者约定不交,工作满一年后,员工突然举报,那单位就得赔偿5000元,这5000元基本上可以覆盖员工个人缴纳的费用。
为了增加威慑力,这次司法解释还专门举了例子,说朱某入职一家保安公司,然后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声明。结果这朱某不讲武德,告到法院,说保安公司不给他缴社保。然后法院判朱某胜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且支付经济赔偿。
所以,用人单位还敢去冒这个险吗?还不赶紧给员工的社保交上。
这几天,最高法这个司法解释引爆了网络,反对的声音不少,带节奏的也很多。说实话,很多小老板反对能理解,毕竟会让他们付出更多的成本,有些可能利润直接没了。
但劳动者反对,我是真不能理解。首先,一家企业如果是靠压榨劳动者社保来赚取利润,那被淘汰并不值得可惜。
其次,多少灵活就业人员渴望能有一家企业帮忙缴社保,现在国家规范社保制度,让单位给你缴社保,这有什么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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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社保其实就是强制储蓄,有人说我饭都吃不起了,还管什么养老问题。我不相信扣完社保之后,很多人连饭都吃不起。无论是餐饮店,还是奶茶店,服装店,他们的员工月薪三四千元,一个月社保也就三四百元,剩下的钱,我相信也是够生活的。
反对的人还有两点担心,一个是担心失业,说强制缴社保,很多小店就会支撑不下去,到时候就会有大批人失业。这点完全不用担心,只要市场需要在,机会就还在,那些更正规,更有效率的企业就会占领市场,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另一个是担心到退休后,拿不到钱,或者是收不回成本。这个担心更是多余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大家就会立即断缴社保,整个社保体系就会崩塌,就像银行挤兑一样。社保是国家兜底的,不可能让这种情况出现,否则就乱了。
相反的是如果很多人不缴社保,未来有大量的老人没有养老金,没有医保,他们将面临贫困、疾病、流离失所,最终带来的只会是社会动荡。
总有人说是好事,还需要强制吗?说实话,大多数人目光比较短,只看到眼前,不考虑未来。可真到了未来,他们又会抱怨社会不公,抱怨为什么我没有养老金。所以,与其这样,还不如让他们把社保都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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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当下,老板和打工人该怎么办?对于老板来说,要么通过提升经营能力,来提高利润。要么就只能灵活用工了,或者是返聘退休人员。
对于打工人来说,不用担心工作会丢了,没那么夸张。缴社保可能会让低收入人群的压力加大,但更要为长远的未来考虑。
社保确实需要我们,因为社保是由每个参保人支撑起来的。但我们也需要社保,每个人都从社保中获益,难道你不想要养老金?不想看病时报销大部分?不想生育时少花点钱?如果你觉得没必要,那就100%个人承担吧,到时候别怨天尤人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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