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养老金制度的朋友们都知道,我国的养老金制度是90年代开始实行的。而那个时候,有些人已经开始工作,这就导致,他们此前的工龄可能就白费了。所以,国家就出了视同缴费这个政策。也就是,此前的工龄,可以算作是缴费年限,计算到养老金当中。
这个政策,持续至今,很多人也因此受益。但最近,有人表示,自己工龄足足有25年,但到了退休的年纪,去人社局一问,发现工龄竟然不够最低门槛,此前的工龄都不算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视同缴费到底该如何判定?如何避免这种情况?一起来说说。
最近,老王到社保局去办理退休。本以为很顺利的就能办完,却没想到出了大问题。去社保局一查,自己的缴费年限竟然不够,这让老王十分意外。自己从25岁就开始在企业工作,虽然后来被裁掉了,又到其他地方去上班,但此前的工龄加上后续自己缴纳的十三年,是肯定够最低缴费年限的。但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参保记录上只有他后续缴纳的这十三年,此前的缴费年限是没有计算在其中的。
这让老王十分不解,自己下岗的时候,对方明明告诉自己,自己的这些工龄在退休的时候,都可以算作缴费年限,为什么现在就不算了呢?缺了这部分工龄,老王就没办法正常办理退休,这让老王十分着急。
没办法,老王只能找到从前的单位。可十几年过去了,公司虽然还在,但是已经搬家了几次。老王去了说明自己的情况,却被告知,此前的档案早已经找不到了。而且,之前负责这部分内容的负责人,也已经去世,老王想找,也找不到了。
听到这个回答,老王不知该如何是好。将这个回复告诉社保局,对方却明确表示,如果没有档案来证明,那么想要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是非常困难的。若想要正常退休,那么老王就只能延迟退休,继续缴纳两年到最低缴费门槛,再办理退休。
老王气不过,去寻求律师的帮助,目前这件事还在处理之中。但这件事的发生,的确给我们参保人提了个醒。客观地说,视同缴费年限这件事,的确比较复杂。因为当时的情况就比较复杂,很多人被迫下岗,而离开时工龄档案没有带走,就导致再想去查找发现单位都已经没了,根本找不到。而且,那时候的档案大多都是纸质的,没有了,再想找回,难度是相当大的。
不仅如此,即便单位还存在。就像是老王这样的,经过这么多年的变化、搬迁,原来的档案是否还有都未可知。由此可见,视同缴费年限对于那些半路下岗,或者离开单位的人来说,其实是很难认定的。
说到这,肯定会有人问,那么为什么还是有很多人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呢?其实这个也很容易理解,因为这部分人从养老金制度开始,就一直在同一个单位,不涉及到下岗、或者换工作的问题。所以,他们的档案一直在档案室里保存,不会因为离岗、或者是其他的原因被弄丢。再加上,很多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都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他们的管理,相比起一些私企,也更规范。所以,想要查找也更容易。对参保人而言,也就更安全。
由此可见,视同缴费年限虽然是个好政策,但真正在落实的时候,还是会存在一些问题。老王,就是典型。正因如此,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如果还没有退休,建议提前去了解一下自己的工龄,查询一下自己从前没交费的那部分,是否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如果需要档案,一定要仔细去查找。未雨绸缪,说不定还能有更多的转机。即便找不到档案,无法视同,也能早做准备,不至于在办理的时候才被退回。
大家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吗?都是如何解决的?欢迎大家评论区留言,我们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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