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树德、杨贝主编:《裁判文书说理指南——论证结构图示与AI应用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2025年版
内容简介
本书立足“库网融合”时代背景,系统探讨裁判文书说理的规范化路径以及人工智能应用的基础,解构裁判文书说理的底层逻辑与前沿实践。精选100个典型案例与文书,以可视化论证图谱还原法官说理思路,既聚焦证据分析、法律适用、类案检索等实务痛点,又探索量化评价模型与智能算法的技术赋能,推动裁判文书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
(1)结构图式分析法:将抽象说理过程转化为可视化逻辑图谱,帮助法官精准定位论证断层,提升文书严谨性。
(2)量化评价体系创新:突破传统评审局限,为司法绩效考核提供客观依据。
(3)实务理论双向赋能:既解析案例裁判要旨提炼技术,又批判性反思“法理与学说”援引规则,推动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协同进化。
【适用人群】
司法实务界:法官、检察官、律师等需提升文书说理能力的法律职业群体
法学研究者:关注法律方法论、司法人工智能的学术机构与智库成员
法律科技企业:开发类案检索系统、文书智能生成工具的工程师与产品经理
政法院校师生:法律文书写作、案例研习课程的教学参考用书
作者信息
刘树德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审判员(法官),法学博士。2000年至今,先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研究室、司改办、审管办、法研所从事刑事审判、司法解释起草、司法调查研究、司法改革、审判管理和法学研究工作;2004—2005年、2012年先后被借调到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现兼任湘潭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出版专著《宪政维度的刑法思考》(荣获首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实践刑法学》《政治刑法学》《司法改革:小问题与大方向》(荣获第一届“方德法治研究奖”二等奖)、《裁判文书说理原论》(荣获第四届“方德法治研究奖”三等奖)等三十余部;合著《刑法分则专题研究》《规则如何提炼》《贪污贿赂罪类案裁判规则与适用》《侵犯财产罪类案裁判规则与适用》等十余部;合编《注释刑法全书》《类案检索实用指南》等;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应用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一百七十余篇。
杨 贝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司法裁判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法律方法、裁判文书说理,代表作有《裁判文书说理的规范与方法》。
前言
自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释法说理指导意见》以来,裁判文书说理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与法律界在思想上的高度重视相对应的,却是操作层面上方法指引的缺失。在撰写裁判文书的过程中,法官们最常思考的是:要不要说?该怎么说?最令法官们不解的是,为什么满腔热忱写下的裁判文书却没有赢得预想中的认可?可以说,裁判文书说理既是一个涉及国家宪法、法律实施乃至法治建设的大问题,又是一个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纲要乃至中央司法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所关注的“难”题。针对实践中的普遍问题,笔者根据《释法说理指导意见》中有关裁判文书说理的基本要求,精心选取了百余篇具有典型意义的裁判文书,其中不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通过重构各文书说理思路的结构图,以可视化的形式呈现文书的说理过程,并以此为基础评析各文书说理的得失。结构化重现不只为裁判文书说理评价提供可计算的客观依据,还将为未来的智慧说理提供可借鉴的底层算法。
一、为什么用结构图?
根据《释法说理指导意见》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之规定,裁判文书说理是考核法官业绩的重要指标,最高人民法院将通过奖励优秀裁判文书,通报瑕疵裁判文书的方式监督指导各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说理。据此,裁判文书说理的评价势在必行,实践中也已成为法院的重要考核指标。裁判文书说理的评价标准就是裁判文书说理的风向标、指南针。制定清晰、合理、明确的评价方案,不仅能够正向激励法官积极说理,还可以通过优秀说理文书的评选,为法官说理提供良好示范。
现有的裁判文书评价思路大体可以归为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两种。总体而言,质性评价方案注重个案的特殊性,但评价结论不具有可比性,即很难将对一案的评价与对另一案的评价进行对比。量化评价方案关注普遍的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以具体的数值体现,使各案的评价结论可以进行比较。这两种评价思路各有利弊,但若要实现说理评价的普遍化、常态化,则非量化评价不可。就裁判文书说理而言,量化评价可以帮助我们直观地了解判决书的论证质量。更为重要的是,量化标准的引入,可以突破个案的屏障,使裁判文书说理具有可比性。说理不是全有或全无的问题,而是一个程度概念。因此,数字化的表达方式更适合描述说理状况。
目前,各级法院的说理评价主要用评审表进行量化评价,通常根据司法系统的规范性文件拟定评价标准,以百分制评价各裁判文书的说理水平。例如,笔者曾根据《释法说理指导意见》拟定裁判文书说理评审表如下:
与本书采用的结构图模式相比,评审表模式操作便捷,且能根据个案的特殊性在分值区间内灵活调整,因此应用广泛。评审表模式的不足在于,不能准确地指出裁判文书具体存在的问题。以上表的评分项为例,“证据的证明力分析”“事理分析”都是对证据、事理的说理给出整体评价,不能确定究竟是哪项证据分析不足,哪项事理分析不够。
相比之下,结构图模式可以直观、精准地指出问题所在。如下图所示:
失分情况说明:
①论述不详:被执行人对已经解除查封的房屋仍不得擅自处分,是因为其上设有抵押权,法院对涉及抵押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均未进行着重说理(原《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
②未列明法条:“违反法律规定”未指明《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③论述不详:对利益衡量的法律论证不足或论证路径错误(未提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值得一提的是,在智慧司法的背景下,结构图模式更容易与人工智能对接。国外研究者已在法律论证的评价与运用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近三十年来,研究者已经以图尔敏模型(TAS)等较为成熟的论证模型为原型,设计了人工智能处理的系统软件。这些研究直接推动了人工智能在法律论证领域的应用,使得裁判文书说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成为现实。
二、什么是结构图?
结构本质上是人们在思维层面对事物组成元素的重组。二维空间关系图能够帮助我们清晰地认识论证的结构。以结构图的形式重现裁判文书的说理思路,可以直观、清晰地看到法官给出理由的思维过程。当前关于裁判文书说理的基本共识,为结构图的拟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本书的结构图基于以下共识:
共识1:说理是一个不断给出理由的过程
裁判文书说理是指法官就自己在裁判文书中的判断给出理由的活动。一般而言,“我们归诸理由的,是那种在非心理学意义上‘推动’(bewegen)论辩参与者采取肯定性立场的力量”。好的理由就体现在它能够使有争议的主张获得可接受性。理由的本质是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大多属于观点,需要被证成,即需要进一步的理由支持。
共识2:理由存在结构层次
不同的理由在说理结构中的位置不一。根据这些理由距离最终结论的远近,我们可以将它们划分为不同的层次。位于同一层次,支持同一论断的理由为平行理由;位于不同层次,支持同一论断,存在递进关系的理由为纵向理由。
共识3:说理存在终点
就理想状态而言,每一个论断的得出都应当有理由支持。但这样一种设定不免陷入明希豪森的三重困境:无穷论证、循环论证与戛然而止。在第一重困境下,说理将永无休止地继续下去,这不符合司法活动的效率原则;在第二重困境下,之前出现过的结论成为后续论证的理由,从而陷入循环论证,这不符合理性原则,也容易为法官擅权提供便利。因此,我们不得不在某一特定时刻人为地中断论证。这虽然可以被视为第三重困境,但只要终止的节点选取得当,仍符合理性思维。换言之,如果出现的理由属于终局理由,则说理可以到此结束。终局理由可以分为确定的终局理由与推定的终局理由。确定的终局理由主要包括法律的明文规定、自然规律(定理)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证据、事实四种。推定的终局理由主要包括生效法律文件确认的事实、众所周知的事实、常识、常理、权威意见、主流意见等。由此,在结构图中最后出场的理由,应当为终局理由。
三、结构图怎么用?
结构化处理是实现裁判文书说理可计算的关键一步。通过为理由的证明力以及上下级理由的支持关系赋值,判决的证成程度即裁判文书的说理水平可以经由层层推导计算得出。如图1所示,位于结构图上一层级的论断(理由)就是由支持该论断的平行理由的证明力×该理由对该论断的支持力度之和÷平行理由数。平行理由是指在结构图中位于同一层级,且支持同一论断的理由。
鉴于理由的赋值与计算方式仍在完善之中,本书并未对收录的裁判文书进行评分,只是对裁判文书中提及的理由进行整理,以更直观的形式再现法官的说理思路。对于个别裁判文书中存在的说理问题,在结构图中用序号标示,并在结构图下端用文字说明。
随着赋值、计算方案的成熟,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我们能够实现裁判文书说理的智能评分,或者至少是智能辅助评分,本书的结构图分析或可为法官们了解裁判文书说理的规律,避开说理领域常见的风险提供参考。更为重要的是,本书采用的说理评价标准未来有可能转化为人工智能的底层算法,成为未来智慧说理的底层逻辑。
后记
古希腊哲学家芝诺有过一个比喻,他把说理比喻为摊开的手掌,而非攥紧的拳头。这可以理解为,说理是一个释放善意的过程。裁判文书说理就是要展现法官的善意,这个善意应当是对正义的执着、对法律的坚守、对人民的忠诚。同样,裁判文书说理的评价也必须是善意的,不应当成为限制、约束法官的禁锢,而应当成为激励法官释放善意的助推器。职是之故,本书的初衷毋宁是和读者探讨如何更好地说理。
本书中的结构图系点评人基于善意推定,对裁判文书说理思路的重构。同时,我们建议点评人根据《释法说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对裁判文书说理的形式、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然后,根据点评意见的侧重点进行归类。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我们在培训过程中尽量统一评定标准,但由于选录的案例涉及各种性质、各类案由,囿于专业知识、人生经验等限制,点评意见难免有点评人的主观评判。出于对点评人的尊重以及客观呈现结构图分析法应用之效的考虑,我们选择完整呈现点评人的意见,但不代表我们认同点评意见。
本书得以完成,要感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刘一铭、刘又瑜、赵茂旭、张智超、刘心怡、罗文涛、吕泽汉、马子悦、周金环、罗亦成、李柯柳、汪文静、任静铭、孙晋莉、李玥、贺绢倪、宁荣旭等同学的辛勤付出,他们完成了各个案例的初步整理,为本书的成型奠定了重要基础。
由于裁判文书承载的信息有限,本书基于裁判文书重构的说理思路不一定是法官真实想法的体现,结构图不一定能精准再现每一份裁判文书的说理思路,只是为读者理解法官的思路,厘清不同理由在说理结构中的地位提供参考。欢迎各位读者通过微信公众号“司法判决研究中心”或者通过邮件(邮箱:sifapanjueyanjiu@126.com),就各个案例的说理与我们交流探讨并指正。
目录
第一章证据审查判断说理
第一节证据的采信
1. 昆明哦客商贸有限公司、熊志民诉余晓平、徐颖、李长友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2. 徐平阳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案
3. 被告人肖伟章诈骗案
第二节证据的证明力
4. 被告人胡正贵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5. 赵敏诉黄晓兰等名誉权纠纷上诉案
6. 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等诉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7. 冯立生诉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
8. 郭某1等诉郭某3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9. 被告人任勋过失致人死亡案
第三节 证明责任的分配
10. 王嵩棠诉沈阳市和平区金水蓝湾天沐温泉度假酒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11. 覃秋丽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民支行借记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12. 顾华骏、黄梅香等55326名投资者诉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13. 干蓓琼诉沈国凯等赠与合同纠纷案
第四节证明标准的确定
14. 中日友好医院与时伟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15. 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
16. 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案
第二章事实认定说理
第一节证据事实的建构
17. 被告人王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18. 被告人李子民等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19. 被告人邓威等诈骗案
20. 李坚毅、深圳市远程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第二节裁判事实的认定
21. 被告人刘某抢劫案
22. 被告人黄凯等诈骗、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23. 被告人安冬兆盗窃案
24. 孟凡德诉中国道教协会劳动争议案
25. 体娱(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26. 被告人王某、谢某福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7. 被告人胡阿弟走私、贩卖毒品案
第三章法律适用说理
第一节法律规则的适用
28. 林方清与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案
29. 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30. 李芝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信息公开案
31. 被告人张纪伟、金鑫危险驾驶案
32. 李某某等诉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33. 李岑等诉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案
34. 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诉窦骁表演合同纠纷案
35. 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36. 上诉人高光与被上诉人三亚天通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海南博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亚南海岸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天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37. 被告人陈乐林妨害公务案
38. 沈战备诉如东嘉木园茶庄买卖合同纠纷案
39. 马田田、南通户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40. 张灵芝、北京市自行车运动协会等与康涛、潘佩锋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41. 被告人贾圣培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第二节法律原则的适用
42.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青岛奥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43. 闫佳琳诉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平等就业权纠纷案
44.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诉成都川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45. 强静延诉曹务波股权转让纠纷案
46. 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诉赤壁市新店镇大润发平价超市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47. 饶国礼诉某物资供应站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48. 上海×××××× 有限公司(A公司)诉上海×××××× 有限公司(B公司)、上海×× 律师事务所(律所)其他合同纠纷案
49. 被告人余金平交通肇事案
50. 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与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案
第四章援引法外因素说理
第一节习惯
51. 刘某诉罗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第二节情理
52. 王秋容诉厦门安宝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
53. 蒋劲夫诉天津唐人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54. 被告人闫现朋盗窃案
55. 韩文强诉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纠纷案
56. 中卫市神风快运有限公司诉张某2劳动争议纠纷案
57. 俞明诉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58. 内黄县中豫电力部件有限公司诉内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纠纷案
第三节法律学说
59. 刘广明诉张家港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60. 被告人李某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第四节社会后果
61. 丁某一、李某等诉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
62. 江苏苏醇酒业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
63. 楼彦熙诉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肖像权纠纷案
第五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4. 柳芳诉张莲莲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65.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诉福州乐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合同、准合同纠纷案
第五章说理的基本方法
第一节法律解释
66. 钟汝更诉夏文成、梁德财动产质权纠纷案
67.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诉杨滨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68. 孙德斌诉上海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69. 北京搜狐新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马筱楠劳动争议案
70. 杨建祥诉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劳动争议案
7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72. 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73. 江苏万德力电缆有限公司诉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沐阳分公司、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
74. 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诉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75. 成都金创盟科技有限公司诉成都爱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拍卖合同纠纷案
76. 甘露诉暨南大学开除学籍决定案
77. 牟某某虐待案
第二节法律推理
78. 被告人李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79. 蒋海燕、曾英诉覃维邱、苏燕弟生命权纠纷案
80. 北京大学诉邹恒甫名誉权纠纷案
81. 范外楼诉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产品责任纠纷
8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诉谭月英、王保梅侵权责任纠纷案
83. 王山与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竞业限制纠纷案
84. 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高某某劳动争议案
第三节法的续造
85. 范之懿等诉重庆龙赢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案
86. 倪某与徐某某、李某某探望权纠纷案
87. 江某诉刘暖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8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诉陈志华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89. 李晓艳诉北京智能研选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90. 武汉市武昌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与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
9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国支行等诉天津金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92. 罗某甲、谢某某诉陈某监护权纠纷案
第四节指导性案例
93. 谷阳、杜永华诉崇川区辉田日用品超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第六章说理的辅助方法
第一节可视化
94. 海口一木海洋之家水产品有限公司、欧玉叶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附民公益诉讼案
95. 琼瑶《梅花烙》与于正《宫锁连城》知识产权纠纷案
第二节法官后语
96. 李某1诉雷某1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97. 罗某诉中央电视台名誉权纠纷案
98. 孟洋洋交通肇事案
99. 沈某诉王某1离婚纠纷案
100. 被告人于德水盗窃案
附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节选)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实施〈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若干问题的解答》
《行政诉讼文书样式(试行)》(节选)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的通知》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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