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孝义市崇文街道名人嘉苑小区不同意业主在自有车位安装充电桩的问题
留言内容:
孝义市崇文街道名人嘉苑物业不同意业主在地下自有车位安装充电桩。
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背景下,新能源汽车销量逐年递增,为了满足人民群众购置和使用电动汽车的需要,解决充电桩“进小区难“的问题,国家有关部委,省、市人民政府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并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可业主找物业,物业说社区不同意,找社区,社区说得街道同意,推诿扯皮。以小区建设时未规划独立的电车停放充电区域,油车电车混停不安全,消防车进不了地下为由拒绝业主安装充电桩。为了方便百姓,截至目前有多少商场、广场、小区等地下停车场都配套建设了充电桩。试问,全国有哪个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消防车能进?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十年以上的小区有多少在建设时都规划了独立的电车停放充电区域,油车电车不是混停?这是明显的因噎废食,不以人民为中心的不作为现象,是阻碍新能源汽车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表现。早在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公众号就重庆一小区的类似案例发表过判决,要求物业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为其提供便利。建议政府牵头,召集能源、住建、应急、消防、供电、街道等相关部门共同深入小区考察会商,妥善解决居民充电难的问题。
谢谢!
官方回复:
网民朋友,您好!
根据《吕梁市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试行)》(吕能源发〔2024〕219号)文件要求,各小区须由相关部门联合现场勘察,会商研判是否符合安装充电桩条件。根据住建部《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标准》规定,新建住宅地下车库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既有建筑充电区需满足防火分区要求才可安装。根据目前情况,名人嘉苑小区属于既有建筑,尚不满足充电区域防火分区要求,需小区物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符合规定的整改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即可进行安装。
如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分区充电,建议在小区附近建设地面公用充电桩,以满足居民日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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