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看着流浪狗可怜,喂了段时间想给它安个家,没想到最后要因为它闹到法庭。”家住吉林市船营区的李某坐在调解室里,眉头紧锁。这场始于恻隐之心的善举,终究还是在伤人赔偿的纠葛里变了味。
养犬:意外伤人起风波
2025年,李某在小区楼下发现了一只瘦骨嶙峋的流浪狗,看着可怜便时常投喂。一来二去,小狗总跟着他回家,李某索性在楼下搭了个简易窝,成了这只流浪狗的“临时主人”。
邻居赵某路过李某楼下时,被这只突然窜出的狗咬伤了小腿,伤口深可见肉。赵某去医院打了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前前后后花了近2000元。
“狗是你在养,咬了人肯定得你赔。”赵某找到李某讨说法,可李某觉得委屈:“我就是好心喂喂它,又没正式收养,凭啥全让我担责?”两人各执一词,从争吵到冷战,最后赵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到了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调解:情理法中寻平衡
承办法官翻看卷宗时注意到,双方是多年邻居,平时关系不错。李某确实长期照料流浪狗,街坊邻居都看在眼里;而赵某受伤属实,医药费单据齐全。法官琢磨着,这事若硬判,难免伤了邻里情分,可以试着调解。
法官先找李某聊,“我知道你是好心,但这狗长期在你楼下住着,你天天喂它,街坊都认为这是‘你家的狗’。”“从法律上说,你这种情况属于实际管理人,狗伤了人,你确实有责任。”
李某红着脸辩解:“我哪懂这些啊?就是看着可怜……”
另一边,法官又劝赵某:“李某也不是故意的,他照顾流浪狗也是出于一颗善良的心。你看能不能互相让一步,毕竟低头不见抬头见。”
赵某叹了口气:“我也不想闹僵,可这钱花得冤枉啊。”
言和:邻里握手释前嫌
见两人态度都有松动,法官把他们请到一起。“李某你承担主要责任,这点得认。转头又对赵某说:李某毕竟是好心,也不是故意让狗伤人,医药费能不能适当减点?”
李某想了想,点头说:“我确实有责任,医药费我出大部分。”赵某也松了口:“那我自己承担一半的检查费,剩下的你给我就行。”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李某赔偿赵某1000元,一次性给付。签字时,李某握着赵某的手说:“对不住了妹子,以后我肯定看好狗。”赵某也笑了:“邻里之间,别往心里去。”
法官寄语
饲养动物需谨慎,即便是流浪动物,一旦形成实际照料关系,就需尽到管理责任。邻里相处,难免有摩擦,遇事先换位思考,多些理解少些计较,才能让矛盾在情理法的平衡中化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来 源 丨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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