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冬季某天,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接到徐行派出所报告:在徐行镇的一条河里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接报后,嘉定分局刑侦支队的侦技人员火速出警赶往现场。同时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刑技中心法医室主任阎建军法医则带着徒弟马开军和费耿跟着刑技中心的痕迹等其他部门的同事在50分钟后赶到现场。
美术作品:阎建军法医
当阎建军带人赶到时,女尸已经从河里被捞上了岸,经尸表检查,发现女尸衣着完整,仅在头部有一处钝器伤,经推断是根圆截面的棍子击打所造成的,初步判断是他杀无疑,死亡时间大概在24小时至48小时之间。
解剖是在现场进行的,由阎建军亲自操刀,马开军协助,而费耿则被阎建军差遣去发现女尸的小河里提取几份水样,然后火速送回刑技中心进行化验。
指导学生进行尸检的阎建军法医
解剖结果表明,女尸额头部钝器伤下颅骨粉碎性骨折,伴随颅脑损伤,但这并不足以造成死者的死亡,直接造成死者死亡的原因是溺水。此外,阎建军在女尸的肺部发现了硅藻,而在费耿留在现场的一份河水的水样中也发现了相同的硅藻,现场化验结果表明两种硅藻同属一种硅藻。
在随后的案情分析会上,阎建军代表法医室发言,对案情进行了初步说明:“死者先被钝器袭击受伤,失去了意识,然后被抛入河中淹死。尸检发现死者有明显的呛水迹象,在她的胃部和肺部都发现了这条河里生长的硅藻,说明死者在被抛入河中之前是活着的,入水的那一刻她呛水了,把河水连同河水里的硅藻一起吸到了胃里和肺里。”
阎建军法医
“为什么死者没有被一下子打死呢?我认为有三点原因:第一点,这个凶手在行凶的时候出手力度不够,他的体力达不到一棍子把人打死的程度,所以我认为凶手可能年纪比较大,至少不是个小青年了。第二点,我推断凶手使用的作案工具很不顺手,很可能不是现成的工具。第三点,凶手操作作案工具的时候很可能使用不当。”
话音刚落,嘉定分局刑侦支队一个副支队长立即提出了他的质疑:“阎法医,你说的因为死者的肺部里有硅藻,所以认为死者淹死之前是活着的,我认为这是科学的方法,是令人信服的。你说凶手年纪比较大、力气不够大所以没有一棍子把死者打死我认为也是有道理的。但是你说凶手使用的作案工具很不顺手,以及操作时使用不当,这就有点玄乎了吧?你这么说的依据是什么?”
一看对方言语不善,阎建军的脾气也上来了:“没有依据,我当十四年法医的经验,至于我说的对不对,等案子破了你们大可以验证。”
主持案情分析会的吴延安总队长这时打圆场道:“阎法医敢想敢说是局里出了名的,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再说案情分析会就要畅所欲言,把话说开说透。”说罢,吴延安示意分析会继续。
阎建军和吴延安的合影
随后,负责现场勘查的嘉定分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汇报说:“在通往河边的草地里发现小型三轮货车的车轮印,我们推断死者是被人用三轮车运到河边,然后被抛入河中的,可能是本地人在本地作案,也可能是外地人在江苏的昆山或者太仓作案后用三轮车运到徐行来抛尸,毕竟昆山和太仓距离徐行都不远。”
这时,阎建军又开口了:“我认为死者不可能是从江苏运来的,案发现场肯定在这个河段不远的地方。道理很简单,死者一入水就因为呛水而醒了,说明她头部被击打后昏迷得并不深,不管是太仓还是昆山就算距离徐行不远,那好歹都是有点距离的,骑三轮车是要骑一段时间的,万一死者中途苏醒反抗怎么办?跳车逃跑怎么办?如果不是电动三轮车,而是人力三轮车呢?所以案发地点距离不可能距离那条河太远,至于从江苏运过来,绝对不可能!”
四天后,死者的身源找到了——系距离抛尸现场的小河不远的徐行镇镇办某工厂的女工杨某筝,时年21岁,她由于家离厂较远,所以平时吃住都在厂里,群众反映杨某筝平日里在厂里表现积极,为人忠厚老实,并没有什么仇人。
在这家厂里进行走访的侦查员还有个意外发现,他们在厂里看到了一辆人力三轮车,在提取三轮车轮胎的花纹送检后,发现其后轮胎的花纹和现场提取到的三轮车后胎花纹完全吻合,可以作同一认定,而这辆三轮车的主人就是厂里的55岁门卫钱某。钱某因为体弱多病,因此被安排在门卫室当门卫,平时吃住也在厂里,明年一开年就可以办病退手续了。在被问及杨某筝怎么会落水时,钱某表示:“应该是走在河边不小心失足跌到河里去的。”
侦查员将钱某以配合调查为名请进了嘉定分局,全程对他客客气气,也没有上任何诸如手铐之类的约束手段,在问话过程中还不断关心钱某的身体状况,比如“身体吃得消吃不消?”“要不要喝水?”“要不要休息一会儿?”
结果不到半天时间,钱某就扑通一声跪地哭诉道:“你们别问了,是我干的,都是我干的!”
原来,钱某别看他体弱多病,但依旧色心不死,由于同在厂里吃住的缘故,钱某和杨某筝接触较多,钱某看杨某筝虽然皮肤比较黑,但身材和颜值都在线,可以算是颇具几分姿色,于是就起了色心。
发现尸体的前两天晚上,杨某筝推着自行车从宿舍到门卫室找钱某,要借钱某的打气筒给自己的自行车打气。
钱某表示打气筒在屋里,要杨某筝进来拿。然而当杨某筝刚刚踏入门卫室,钱某一下子扑到杨某筝身上,强吻的同时双手在杨某筝身上乱摸,甚至还试图解杨某筝衣服的扣子。
杨某筝被钱某的举动吓坏了,警告他说:“老钱你正经一点,你要是再动手动脚我就要喊人啦!”
钱某冷笑道:“大家都下班了,你喊也没人听得见,现在厂里就我们两个,就是说出去你也说不清呀,我说是你勾引我,你说得清吗?可不是我到你宿舍去找你,而是你到门卫室来找我的呀。”
说罢,钱某继续动手动脚,但由于力气不足,几次三番都不能得逞,反而让杨某筝甩了他一个耳光,恼羞成怒的钱某抄起门边的打气筒对准杨某筝的头部就打了一下,杨某筝顿时瘫倒在地没了知觉。
老式自行车打气筒
钱某顿时慌了手脚,心想要是杨某筝醒来之后一定会去告发他。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的钱某将杨某筝抬上三轮车,然后将三轮车骑到距离厂子不远小河边,将杨某筝抛入河中,杨某筝刚一入水就被呛醒,连喝进去好几口河水并扑腾了几下后最后沉入河中,钱某随后骑着三轮车回到厂里——
人力三轮车
事后看来,钱某正是“年纪比较大”,使用的凶器正是“用起来很不顺手”的打气筒,用打气筒来打人,当然“使用不当”,这玩意儿根本就不是用作打人来设计的,自然用起来“不顺手”,能顺手才怪!
事实证明,阎建军的分析完全准确,案子移交给检察院后,曾经在案情分析会上和阎建军叫板的嘉定分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在下班后带着两条好烟去找阎建军,表示自己当时破案心切,态度不好,请阎法医大人不记小人过——
阎建军笑着接下了香烟:“没啥了不得,都是为了工作嘛,我这刚好也下班了,晚上有没有空?去喝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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