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这一违法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交通通行规则,更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红绿灯的设置是为了合理分配路权,确保车辆和行人能够安全、有序地通行,而闯红灯的行为却肆意打破了这种规则。
案例一:
违法地点:迎宾路与牛场丁字路口
车辆号牌:川G21899
案例二:
违法地点:迎宾路与牛场加油站路口
车辆号牌:鲁GFD1595
案例三:
违法地点:G577线与阿克加孜克十字路口
车辆号牌:新A1558B
案例四:
违法地点:S242线与73团丁字路口
车辆号牌:新AFH5519
案例五:
违法地点:迎宾路与牛场加油站路口
车辆号牌:新F8DL68
案例六:
违法地点:国道578线X159公里600米与G577线200公里700米丁字路口
车辆号牌:新F26J13
案例七:
违法地点:G577线与阿克加孜克十字路口
车辆号牌:新F5382N
案例八:
违法地点:578线137公里300米与团结十字路口
车辆号牌:新F8898X
案例九:
违法地点:G578线东风沙场三岔路口
车辆号牌:新F74984
案例十:
违法地点:G577线与阿克加孜克十字路口
车辆号牌:新FD6J90
案例十一:
违法地点:578线与二道湾村委会路口
车辆号牌:新FD972挂
案例十二:
违法地点:S242线与73团丁字路口
车辆号牌:新FQ0Y32
案例十三:
违法地点:S242线与73团丁字路口
车辆号牌:新H3370C
案例十四:
违法地点:巩留县国道578线K159公里600米与G577线公里700米丁字路口
车辆号牌:浙C6VK92
来源|巩留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丨杨鹏飞
审核丨刘强
签发丨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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