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亮证姐”事件的调查结果公布,事实真相让人大跌眼镜。本以为“亮证姐”要么是公职人员,要么是有家庭背景。结果却让人大失所望,她只不过是普通职员,拿着丈夫的执法证充大头蒜。
尽管最终调查结果显示一切都是误会,但“亮证”的本身已经涉嫌违法。在8月3日防城港的通报中,并未提及对“亮证姐”的处理结果,只是提到了对其丈夫立案调查。这件事的始作俑者是侯某某,不对其进行处罚实难服众。
8月5日,有媒体报道,从广西警方获悉,防城港“亮证姐”侯某某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根据媒体报道,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书》显示,7月22日下午,“亮证姐”的黑色奔驰和对方的白色长城汽车在乡间小道上会车时发生争执,期间侯某某顺手拿起车上扶手箱上放置的一本“行政执法证”向对方司机出示。
最终当地警方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为由,对其进行拘留五日,拘留期限从8月5日至8月10日。
按照国家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可见当地对于“亮证姐”的处罚,是按照法律最低标准执行的。
有专业人士分析,从视频中来看,“亮证姐”在当时虽然出示了证件,但并没有表明自己单位信息,也没有以公职人员身份对他人进行强制动作。
所以从法律角度上来看,属于情节轻微。如果“亮证姐”在出示执法证的同时,还谎报公职人员单位信息,那处罚就不会这么简单。
之所以在当初通报时,没有对“亮证姐”作出行政处罚,可能是因为“亮证姐”的行为很难定性。因为说她招摇撞骗吧,她也没说这个证是她的,她是某某机关单位的人。
现在又对其拘留,一方面是舆论比较大,另一方面是其行为给当地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浪费了大量人力。
这件事的背后,其实是一个“网红”和“炫权”者的巧遇。“平头哥”过程中并不是特别无辜,过程也并没他说的那么严重,和前两天发生在甘南的奔驰车逆行踹车事件相比,其实事情很简单。
“亮证姐”的出现,给了对方求之不得的流量,在网络的加持下,让这件事夹杂了情绪,最终形成了很大的舆论。现在“平头哥”得到了流量,“亮证姐”得到了应有的处罚,算是个两全其美的结果。
相信这件事之后,那些有执法证的公职人员一定会有所警醒,一次小小的疏忽,结果却无法收拾。不仅妻子被拘留,自己的工作也受到影响。为了会车这样的小事,何况还是一个村未出五服的亲戚,既输了法律也丢了面子。
“亮证姐”被拘留五日,其实也是对她是普通人最好的证明,那些对调查结果质疑的声音,可以平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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