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泰禾股份发布公告,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了新进展。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5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该议案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用化工”)向交通银行申请84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此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是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债务人是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84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283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93.69%;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农用化工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11008.50万元,占比36.70%,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919.02万元,占比1.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目前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同时,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备查文件。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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