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小区物业那些事,怕是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不缴费的喊物业不作为;想牵头解决问题的业主,背地里还要遭人嚼舌根:“他恁个积极,怕不是想捞油水哦?”结果呢?想管的人寒了心,甩手不管了:“要烂一起烂,看哪个熬得过哪个!”这种“互相猜疑、互相拖后腿”的搞法,我们叫“内耗”,专业点喊“互害生态”——说白了,就是
“我得不到,哪个都莫想得到!”这种心态,硬是让好多小区成了“烂摊子”。
为啥子会恁个?根子就在于一个东西:“好处啷个分,心头没得底!”。大家心头都在打鼓:牵头的人是不是想“吃独食”?物业是不是在“暗箱操作”?业委会的人是不是“揣了包包”?这种不放心,就像雾蒙蒙的天,看啥子都看不清楚。更恼火的是,有些邻居还存起“等靠要”的心思:“管他的嘛,搞烂了有政府来擦屁股!”这种想法多了,小区的问题就真的成了“死结”。
那啷个破局?关键有两条:
- 找个“信得过”的牵头人:哪个来带头?最好是那些“物业费从不拖欠、为人正派、收入稳定”的邻居。这种人,我们喊“过得硬”!为啥子?缴费积极说明他重视小区,人品收入过关说明他经得起查。哪怕你觉得“看起没得用”,但敢查和不敢查,你更信哪个?就像天天喊公务员公开收入,真公开了你又觉得“哎呀,好麻烦”,但公开本身,就是一种态度!
- 给小区导入“信托制”:光靠人盯人,累死个人还容易出错!得靠“硬扎”的系统来管账、管流程。你想嘛,物业想给业委会的人“塞红包”(贿赂),现金总要有个来路去向吧?如果在信托制物业模式下,通过设立双密码独立账户等方式(物业企业操作密码+业主监督密码),每一笔钱、每一张票都要“过明路”,经得起所有业主“查账”。哪个业主觉得“这个单子有问题”,随时可以喊第三方审计来“翻底朝天”!
这套“信托制物业模式”的逻辑,其实跟我们国家搞的“金税三期”、“金税四期”是一个道理——“让数据多跑路,让猫腻无处藏”。做过生意的老板都晓得,现在想搞“两本账”,难上加难!小区如果也有类似的“电子眼”盯着,物业想搞小动作,业委会的人想“吃钱”,难度就大大增加了。这就叫“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有了这些“预防针”和“紧箍咒”,那些想“混进业委会捞油水”的人,自然就“知难而退”了。虽然不能百分百杜绝(人心隔肚皮嘛),但只要这套信托模式不断“打补丁”、升级,就能把“歪心思”压到最低!
“内耗”的雾散开了,大家的心思才能真正放到“搞钱”——哦不,是“为小区增收”的正道上来!业委会不是“官老爷”,他们只是业主的“代言人”和“服务员”。真正的“拍板权”在广大业主手里!通过合法程序(民法典有规定),大家投票决定小区的大事。谁能给小区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比如引进优质服务商、盘活公共收益),业主就跟谁合作。少数人不同意?没关系!“少数服从多数,实践检验真理”。等那些当初反对的邻居看到“真金白银”的好处落袋了,自然也会“闷倒跟到走”——哪个会跟自己的利益过不去呢?
改变一个行业、一个小区,从来都不容易。挨过骂、受过气、遭过白眼,但只要我们认准了“透明、监督、系统化”的信托制物业这条路,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一个小区一个小区地做扎实,让“透明信义”带来的好处看得见、摸得着,形成“十个、百个成功案例”,大家自然就会信服!记住老话:“个人再凶,也搞不赢资金透明(系统)!”成立业委会只是第一步,给它配上“信托制物业”模式这个“火眼金睛”,才是让小区长治久安、业主真正受益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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