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查获的雪茄 来源:海关发布
来函咨询:
吴律师,你好。纯粹好奇啊,想问一下我国海关现在目前规定,国内居民从境外(非港澳地区)进境,5000元商品以内免税,同时又规定个人可以携带20支雪茄。假设20支雪茄总价超过5000元,个人携带入境还能免税吗?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深圳:
1、依据《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以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6号,对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总值五千元人民币以内的自用物品,从港、澳地区携带进境总值超过人民币12000元的自用物品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2、《进境行李物品免税限量表》(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规定,进境旅客免税携带雪茄20支,其中,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免税携带雪茄10支。
3、《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了上述免税额之后,第三款规定“烟草制品、酒精饮料还需符合本办法所附《进境行李物品免税限量表》规定的限量标准”。“还需”两字说明,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即在5000元或12000元免税额内,同时数量也要符合《进境行李物品免税限量表》。
4、简而言之,携带总价超过5000元的20支雪茄入境应当申报纳税。
![]()
吴国雄(深圳)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走私犯罪刑事辩护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争议解决、海关事务专项顾问。居于深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