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以案为鉴"专栏为你带来
违规动火作业典型案例
案例
2025年07月10日,苍南县消防救援大队的监督检查人员在对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某大厦进行检查时,发现负责该大厦装修的某公司员工谢某某在装修时使用明火作业。
经调查,谢某在装修时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未事先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对其罚款200元。该装修单位在高层建筑内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未进行公告和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装修单位罚款合计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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