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仲海 陆火
出品|塔子山评说
2025年7月28日,山东刑辩律师于凯向青岛市司法局寄出一份《督请青岛市司法局依法行政、保障律师执业权益的函》指出:
青岛市司法局在律师管理及行政处罚过程中,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
于凯律师在该函中指出,青岛市司法局在2024年7月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于凯存在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对其作出“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但该决定书未载明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及申请期限,构成程序违法。
于凯表示,青岛市司法局应补正《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载明行政复议权利、机关及期限,“请贵局加强行政法律的学习,规范出具行政法律文书。”
根据笔者此前发布的文章,于凯律师被处以“停业一年”的行政处罚,与2023年8月兰庆洲、于凯、马晓临、于兆燕、张文鹏五位律师(法律工作者)联名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废除寻衅滋事罪”的立法建议有关。
该立法建议提出一年后,于凯受到了停业一年的处罚;于凯所在的山东晓临律师事务所,因“对本所律师属于管理”,被停业整顿6个月。
而与于凯等律师联名提出“废除寻衅滋事罪”立法建议的年轻法律工作者张文鹏,则在2024年9月24日因涉“寻衅滋事罪”,被海南三亚警方刑事拘留。
张文鹏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与其2024年6月受邀出任海南海韵集团后为该公司进行的一系列维权行为有关。张文鹏至今仍身陷囹圄,等待司法机关的审判。
2025年7月3日,被停业一年的于凯律师行政处罚到期。但直到同年7月17日,青岛市司法局才向其发还律师执业证。
彼时,于凯律师本人在其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之所以拖延13天还证,是因“青岛市司法局要请示山东省司法厅”;于凯痛斥相关行政干部“不懂依法行政”。
在7月28日寄给青岛市司法局的函件中,于凯律师指出,行政处罚到期后,及时发还执业证是青岛市司法局的法定职责;
而该局延迟还证的行为,违反了有关行政法律,已构成行政不作为;延迟发放期间,导致其无法正常执业,侵犯了其合法执业权益,造成了经济损失。
在该函件中,于凯要求青岛市司法局就延迟还证的行为,向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延期还证期间的直接经济损失1元。
8月2日,于凯律师向笔者介绍,截至目前,青岛市司法局未就其在函件中提及的诉求予以任何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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