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门民企控诉司法不公:数千万投资遭地方保护吞噬,营商环境受质疑**
导语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华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港公司”)公开发布控告书,实名举报台山市人民法院及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与执行中存在严重司法不公行为,导致其2280万元债权丧失保障,企业陷入生存危机。该事件引发社会对地方营商环境与司法公正的广泛关注。
一、案件背景:巨额投资遭遇“司法黑洞”
华港公司在控告书中称,公司在台山市投资过程中,因合作方广东科尼奥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江门市宏德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及台山市工商联主席张旭辉等企业和个人多次违约(包括挪用借款、拒绝履行公章共管义务等),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然而,台山市人民法院及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执行中涉嫌程序违法与枉法裁判,致使华港公司巨额债权无法追偿。
二、核心控诉:江门、台山司法程序乱象丛生
1. 枉法裁判与证据隐匿
华港公司指出,台山市人民法院谭文威、容艳兰法官及江门中院黄锡芳、梅晓凌等法官在【(2023)粤0781民初806号】等案件中,故意隐匿关键违约证据,违反《民法典》规定,强行认定支付2280万元转让款的华港公司构成违约,却未审查对方五项重大违约事实。
2. 违法解除保全致资产转移
2024年4月,台山市人民法院童学刚法官以空壳担保公司保函置换足额查封资产,解封次日合作方即将土地抵押给银行并转移资产,直接导致华港公司债权丧失担保。此举被指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担保效力的强制性规定。
3. 执行乱象:程序倒置与拖延处置
在【(2024)粤0781执393号】案件中,法院未解除股权冻结便强制过户,形成“执行先于解封”的程序倒置;而在另案执行中,法院又拖延5个月未处置查封财产,被质疑“选择性消极执行”,严重损害债权人权益。
三、企业呼吁:彻查司法渎职,挽回经济损失
华港公司要求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追究涉事法官的法律责任,并对其因司法不公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控告书中附有11份法律文书作为证据,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及转账凭证等,直指司法环节的系统性漏洞。
业界声音:司法公信力亟待修复
法律界人士指出,若控告内容属实,相关法院的行为已违反《民事诉讼法》《民法典》等多部法律法规,不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更可能破坏地方营商环境的公平性。呼吁上级司法机关启动监督程序,还原事实真相。
结语
目前,华港公司的公开控告已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事件后续进展,将持续跟踪报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