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日讯近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发布2025年7月份第二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其中,东营艾赛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因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处以罚款19.5万元。
2025年3月19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对东营艾赛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当时企业处于生产状态。检查发现,在东营艾赛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西北侧树林中存在一根消防水带,该水带在厂区北侧公路处断开,现场虽未排水,但前端位于污水处理设施集水池附近,末端延伸至树林中沟渠。同时,树林土壤有浸润痕迹,部分土壤龟裂发黑且有轻微异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作出上述行政处罚。此次处罚再次警示各企业,需严格遵守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保责任,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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