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
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发布公告
告知34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
予以行政处罚
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关于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
兹有李超、赵明等34名交通违法行为人,因涉嫌酒驾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查获且被告知15日内到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接受处理,以上34名行为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和经催告仍未接受处理或无法联系。
经调查,以上34名行为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规定,现拟对以上34名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对以上34名行为人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详见附件),及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等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请自公告之日起12日内向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一环北路47号、联系电话:0775-2681288)提出。符合听证情形(依法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单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金额2000元及以上的处罚),如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12日内向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单位:法制大队、联系电话:0775-2582983)提出听证申请。
以上权利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违法行为人名单
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5年7月31日
违法行为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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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中的违法代码依照《广西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内容如下:
1、代码17120: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023年11月24日前适用),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
2、代码1712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300元
3、代码1005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或拖拉机的,罚款300元
4、代码10055: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罚款300元
5、代码11190: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6、代码11182: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100元
7、代码19013:驾驶摩托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罚款200元
8、代码10170: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罚款金额为两倍保费
9、代码19020: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元
10、代码10024: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0元,强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1、代码10021:驾驶达到报废的摩托车或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0元,强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2、代码5704A: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4000元
13、代码11090: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罚款50元
14、代码11080: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罚款50元
15、代码12070: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来源丨玉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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