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林:企业家辩护十大案例
邹玉杰律师
案例为王,但辩护过的老板无论是否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所涉刑事案件均属隐私而不宜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已经实施,时过境迁之后,隐去办案单位和当事人信息,整理出10件近年来为企业实控人辩护的案件,具体的辩护过程和法律文书“王亚林辩护网”大都发表过。
目录:
1. 从15年诈骗罪到2年虚假广告罪
2. 3亿涉嫌虚开发票罪不立案
3. 从10年诈骗罪到2年非法采矿罪缓刑
4. 侵占、伤害、毁财三罪+前科,判二缓三
5. 串通投标12亿,行贿780万无罪案
6. 从诈骗30万到相对不诉
7. 开设赌场罪&赌博罪+类案监督——个案推动类案公正
8. 高利转贷、抽逃出资、赌博三罪的缓刑之辩
9. 省人大代表跨省捕捞撤销案
10. 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从涉恶三罪到9个月徒刑
案件简介:
1. 从15年诈骗罪到2年虚假广告罪
受理日期:2023年8月;结案日期:2024年5月(一审),2025年4月(二审)。
案情梗概及办案经过:
被告人李红在全国有十几家实体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老年保健品。2023年6月,四个公安分局在市局统一指挥下,同时对涉案的几十人采取强制措施。最终指控李红等8人诈骗2220余次,金额达4323万元。量刑建议从15年到6年6个月不等。本案一审经过四次开庭,于2024年5月宣判,李红虚假广告罪实报实销2年,其余人员被判处1年11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缓刑,同时判决追缴4323万元。上诉中院后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25年6月重审开庭后,控辩审三方达成共识,虚假广告的非法所得应扣除成本,本案的所谓非法所得不足千万,确定审计后再行开庭审理。
2. 3亿涉嫌虚开发票罪不立案
受案日期:2025年1月,办结日期:2025年4月。
案情梗概及办案经过:
有道投资公司开发综合商场小商铺采取五年返租的销售策略,该返租的2亿元开支没有发票。公司通过中介公司以私人代开的方式,虚开3亿元增值税普票并抵扣企业所得税。2021年7月,公司得知外省警方查处此案,遂主动到税务机关撤换虚开发票,补缴税款7500万。2025年1月,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初查,拟以虚开发票罪对公司及实控人追究刑事责任。
王亚林认为,第一,虚开发票罪应为实害犯而非行为犯,此观点由相关司法解释及最高司法机关指导意见所佐证;第二,公司撤换全部虚开发票并补足了税款,从权利平衡和正义恢复理论分析,国家税款损失已经弥补,既然逃税行为补缴税款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本案的虚开行为更不应追究。公安机关采纳了上述意见,作出不立案的处理。
3. 从10年诈骗罪到2年非法采矿罪缓刑
受案日期:2024年6月,结案日期:2024年11月。
案情梗概及办案经过:
李某等四人以修路为名从村里骗开介绍信,并从国有矿产公司采挖低品位矿石,经选矿厂提炼后再销售。侦查机关认为该行为属于盗窃犯罪,检察机关则认为属于诈骗犯罪,且销赃金额51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10年以上量刑。
王亚林认为,盗窃罪被列在《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型犯罪之内,而当行为侵犯了国家原生态自然资源(如矿藏、森林、土地等)的所有权时,刑法将其单独规定为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之内。因此,国家所有的原生态自然资源不能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各被告人应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刑事责任。经与法院、检察院反复沟通,各被告人被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一年半到两年有期徒刑,并全部适用缓刑。
4. 侵占、伤害、毁财三罪+前科,判二缓三
受案日期:2021年4月,结案日期:2023年3月。
案情梗概及办案经过:
康建、丁辉、陈东和张东均系某矿企股东,因陈、张二人拒不出资,康、丁二人召开股东会解除了陈、张二人的股东资格。陈、张雇佣社会闲散人员阻拦矿企运输,双方发生斗殴,陈、张雇佣人员车辆被砸毁、人员受轻伤。康、丁等四人被指控犯有侵占罪(侵占股权)、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本案历经三年,一审法院间隔两年先后两次开庭,在故意犯罪数罪一般不适用缓刑,以及康建有犯罪前科的情况下,经辩护人艰苦辩护,三罪变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四被告人被全部释放。
5. 串通投标12亿,行贿780万无罪案
受案日期:2021年4月,结案日期:2023年2月。
案情梗概及办案经过:
某央企分公司寻找中介安排招投标评委专家为公司做技术指导,并采取报低相关措施费的方式违规中标。2021年,该央企分公司及高管钟甲等人被立案侦查,后被以涉嫌串通投标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案金额分别为12 亿元和780万元。辩护人提交辩护意见并与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沟通,检察机关同意对案件作合规不诉处理。团队律师组建合规顾问团队进行合规辅导。2023年2月,检察机关决定对公司及钟甲不起诉,公司另两名责任人员由公安机关撤回移送起诉后终止侦查。
6. 从诈骗30万到相对不诉
受案日期:2022年7月,结案日期:2022年9月。
案情梗概及办案经过:
国誉公司是某省人力资源行业龙头,侦查机关认定该总公司在某市两个关联分公司的两位负责人在2018年4月至2020年9月期间,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国家补贴35万元。依据量刑规范意见,该数额对应的基准刑为7年。王亚林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经过对证据材料梳理发现,53名人员中只有四人的材料系伪造,指控的涉案金额从35万元调整为3.1万元。检察机关遂于2022年9月6日对涉案两名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
7. 开设赌场罪&赌博罪+类案监督=个案推动类案公正
受案日期:2020年11月,结案日期:2021年3月,2021年9月。
案情梗概及办案经过:
H市警察、企业主共13人被起诉开设赌场罪,量刑建议在三年半到四年半,其中两位省青年企业家协会被告人委托本所律师辩护。经检索发现,自2014年以来,该市两级法院以赌博罪判处了46人,以开设赌场罪判处了343人。王亚林遂申请省人大对该地区有关法律适用进行类案监督。省人大敦促H市人大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2021年3月,一审宣判,本所律师辩护的两被告人均以开设赌场罪被判处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其余各被告人也均被以开设赌场罪判刑,除一人缓刑外,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到3年6个月实刑。被告人上诉,检察机关抗诉。经人大监督,H市法院认为类案申请反映的情况属实并向人大报告整改。
2021年9月,H市中院宣判,全案定性改为赌博罪,本所辩护的两位上诉人改判为1年4个月缓刑3年;其他各上诉人均改变罪名、降低刑期。在省政协全委会上,王亚林递交的提案《建议规范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法律适用》引起媒体热议,在全国两会上,该提案经全国政协转办最高人民法院。
8. 高利转贷、抽逃出资、赌博三罪的缓刑之辩
受案日期:2020年7月,结案日期:2021年1月,2021年3月。
案情梗概及办案经过:
某县首富因其妹夫被定为黑社会首要分子而受牵连。公诉机关指控其行为构成高利转贷罪、抽逃出资罪和赌博罪。王亚林担任辩护人认为前两罪指控不能成立,同时认4为该被告人是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和扶持的著名民营企业家,赌博行为没有侵犯国家法益和社会法益,对没有被害人的该罪应从轻处罚。2021年1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高利转贷罪已过追诉时效,抽逃出资罪、赌博罪并罚2年4个月。二审上诉后,2021年3月,中级法院改判缓刑。
9. 省人大代表跨省捕捞撤销案
受案日期:2020年11月,结案日期:2021年2月。
案情梗概及办案经过:
2020年11月,Y省会经侦支队一行人以涉嫌串通投标罪为由,前往省人大报请对某知名进出口公司法定代表人、省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辩护人得知,侦查人员对该人大代表制作的笔录系事先打印且不允许本人修改,中午还接受了酒宴招待,离开时接受了礼品。
王亚林建议省人大要求公安机关通过省级公安机关转递报请许可材料,并要求提供证据进行实质审查。办案机关决定不采取强制措施,直接移送审查起诉。王亚林通过当地同行复制了关联案件材料,发现询问笔录还存在其他违法情况,遂明确告知侦查人员将申请排除篡改了取证地点和言辞证据内容的询问笔录;同时,以侦查人员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宴请和财物为由,申请公安机关负责人确定侦查行为无效。2021年2月,公安机关撤销了对李亚明的追诉。
10. 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从涉恶三罪到9个月徒刑
受案日期:2019年10月,结案日期:2020年1月。
案情梗概及办案经过:
该案线索系中央督导组移交。侦查机关以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三罪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为由移送起诉。其中敲诈勒索罪应在10年以上量刑。辩护人认为各项指控均不能成立,本案更不属于恶势力犯罪。辩护人遂向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进行口头和文字反映。上级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2019年12月2日,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一罪提起公诉,2020年1月7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实报实销)。
律师简介:
王亚林,一级律师、法学硕士,全国优秀律师,安徽省十佳律师,获全国律协刑事辩护嘉奖。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安徽省律协刑委会主任、安徽省刑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技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六所高校兼职硕导、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副院长,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长三角刑辩人才工程”、上海市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南京市律协“百名刑辩律师训练工程”、武汉市律协“青年律师刑辩百人团”导师,安徽省人民政府参事,安徽省政协十、十一、十二届委员、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合肥市政协十二、十三、十四届常委,十五届委员、社法委副主任,安徽省首批“同心智库”特邀研究员、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专家库成员,安徽省法学会法律法学专家库成员、安徽省人大监司委监督咨询员、合肥市政法委首席法律专家。
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苏州大学、上海交大等机构律师培训业务中,一直是无记名投票最受学员欢迎的导师之一。
从业30多年来办理了大量的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如全国毒鼠强第一案、安徽反贪第一案(阜阳市长肖作新受贿案)、安徽前副省长王怀忠受贿案、越野车碾压协警案、合肥少女周岩被毁容案、重庆系列案之徇私枉法案等。其中“五年六审、死囚变无罪案”(刘明河故意杀人案)被作为中国“疑罪从无”的典型案例、中美恢复人权谈判的典型案例。
执业之余共发表学术论文42篇,其中30多篇论文获省部级以上奖项,出版专著3部。其中《精细化辩护》是法律出版社2017年畅销书,2021年1月再版,9月第三版,2025年1月获评西南政法大学“当代十大刑辩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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