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如今,很多政策已经都开始落地实施了,那它对于老百姓来说,到底有什么不一样的改变呢?
要明确的是,对于接近9.5亿的城乡居民参保人来说,这无疑是相当重要的一份文件。
按照每年的惯例,2026年的城乡医保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一般会在第四季度进行公布。
会不会继续增长,涨多少,都是公众非常关心的焦点。
而一到缴费季,就少不了吐槽“缴不起”的话题,每年网友都少不了为这个话题打嘴仗。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去年山西运城曾发生过当地村干部发通知催缴医保的事,登上热搜不说,引来一片骂声。
村干部发的通知里提到,凡是不积极交纳医保的村民,明年子女考上大学的不发奖学金,不发行李箱,家里有七十岁以上老人的不发重阳节福利。
汹涌的舆论之下,当地官方叫停了这个政策,相关责任人也被处分。
就连新华社都在旗下社媒平台“新华每日电讯”上发表了社论,对这种盲目催缴医保的现象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不得不说,这些年为了完成医保参保率的指标,不少地方想尽了办法。
甚至催生出了一个新的职业:城乡居民医保催缴员。
而担任这个职业的,往往以基层公务员和教师居多,表现在农村尤为突出。
比如乡镇公务员到了缴费期,往往会被要求包干划片,要利用周末入户催缴,村干部自然也需要配合。
教师则必须保证班内学生家庭100%的参保率。
如此一来,数据上好看了,怨言也多了。
实际上,基层公务员和教师、村干部等,大多也不愿意这么做,费力不讨好不说,有的人为了完成指标,甚至要自己垫钱给村民缴费。
这无疑是脱离了医保的初衷。
一个好的政策,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反对,原因在哪里?
表面上看,是由于缴费标准过高,而且连年增长让部分参保人无力支付。
确实,从新农合最初的每年10元,涨到2024年需要缴纳400元,这个增幅不可谓不高。
可细想,又没那么简单。
如果大家真正在医保中享受到了实惠,这个涨幅完全可以被忽视。
这些年,医保改变的步子迈得挺大,也陆续出台了很多好的政策,按理说,这都是惠及民生的好政策。
比如药品的集中采购、门诊报销政策、慢性病范围的扩大等等。
然而,不少人却总感觉,不管是门诊还是住院,人们花的钱非但没有降低,反而是起来越高了。
真的是这样吗?
这个感觉无疑是主观的,就好像以前感冒几毛钱的药片就能治好,如今医院买药至少需要一两百。
住院就更别说了,别管大病小病,一通检查下来,病还没开始治,万八千就花没了。
在人们看来,药品或许便宜了,可杂七杂八的费用反而多了。
再说报销比例虽然不断在增长,可自付的部分却多了,综合下来,医疗费用不降反增也就不难理解。
再来看一下官方的数据,据国家医保局历年来公布的数据显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的医疗费用是在逐年下降的。
比如,次均住院费用这块,2022年是8129元,2023年是7674元,2024年则降到了7408元。
官方数据与人们的现实观感有差距,这也是公众有疑虑的关键所在。
就拿缴费这点来说,其实每年国家财政补贴的金额远比个人缴费部分更多,可老百姓不买账。
为了提高参保的积极性,国家也是煞费苦心。
这一次,指导意见的出台,也是从鼓励和约束两方面,作出了一些新的改变。
1.有人担心,而且如果缴纳了保费,但是没有生病的话,保费就“白交”了。
针对这点,意见规定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比如,当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是40万元,那么激励机制“奖励”后可以提高8万元,即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累计是48万元。
之所以从大病入手,是因为对于大多数普通老百姓来说,大病才是“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
得一场重病,动不动就要花上几十万,对于月收入只有几千块钱的低收入群体来说,无疑是场“生存与现实”的考验。
想活命就要面对“倾家荡产”,这个选择很残酷。
而有了这个激励机制,就相当给参保人多了一份额外的保障额度,还是挺不错的。
2.有病了再缴,没病就不缴,行不行?
城乡居民医保不同于职工医保,它并不具备强制性,有部分参保人觉得没病缴费吃亏,就会出现选择性参保缴费的现象。
这么做,对其他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并不公平。
由此,《指导意见》在激励的同时,还建立了“断缴等待期”的约束机制。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有一点需要说明,医保待遇等待期是从2024年缴费参加2025年基本医保起开始执行。
也就是说,即便以前没有参保,只有只要从2024年年底起每年都在集中征缴期参加居民医保,就不会有待遇等待期。
当然,这里也给参保人留了一个后门,允许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
每多缴纳1年的费用,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需要注意的是,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的变动等待期不少于3个月,加上原有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则需至少等待6个月,等待期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鼓励也好,约束也罢,目的最终都是让大家都能享受到医保带来的实惠。
客观上来说,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老百姓,恐怕再没有比医保更好的抵御疾病风险的方式。
医保缴费标准高、涨得快是事实,但不能因此就去抵制它,否则就是得不偿失,受伤害的只能是自己。
意见里也提到,将会推进居民医保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
这说明,国家也是重视到了这个问题。
但想要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却并不容易,因此就忽略国家为此做出的努力也不客观。
比如,针对部分群众确实参保压力大的情况,各级财政每年还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对他们在经过医保报销之后的个人自付费用给予进一步救助。
2019年-2023年,中央财政一共下达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507亿元。
就拿低保对象为例,2023年个人缴费380元,医疗救助平均资助超过200元,个人实际缴费不到180元。
不少农民收入低是事实,尤其是老人,一年掏出四五百块钱难免心疼。
这就需要子女多尽点孝心,说实在的,这也不是绝对解决不了的难题。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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