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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关于做好“人才十条”2.0+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京开组〔2025〕3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年金实施办法(试行)》(京技管发〔2024〕21号)的工作要求,现开展2025年人才年金专项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01
申报时间
2025年7月29日至10月31日
02
政策依据
《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关于做好“人才十条”2.0+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年金实施办法(试行)》
03
申报条件
(一)用人单位须在亦庄新城范围内依法经营,且为其职工(包含外籍职工)建立并缴纳企业年金;
(二)人才年金专项补贴涉及人才是指经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认定的亦城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优秀人才,且全职在用人单位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
(三)以人才所在用人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
04
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经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认定的亦城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优秀人才所属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可申请人才年金专项补贴。
(二)人才年金专项补贴标准不超过用人单位为人才本人实际月缴纳企业年金总额的60%,亦城顶尖人才、杰出人才每人每月补贴不超过1250元,亦城领军人才每人每月补贴不超过1000元,亦城优秀人才每人每月补贴不超过600元。
05
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确定扶持结果: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补贴金额。
(五)公示:经开区社会事业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六)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7月28日
【参考往期政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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