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人民政府关于金口河至西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面积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甘洛县嘎日乡谷布洛哈村1组,沙嘎特觉莫村2组、3组;海棠镇达埔村吉乃八嘎组;苏雄镇阿兹觉村阿兹觉组、小老木组、衣吉组,苏雄镇埃岱村3组、4组,苏雄镇凉红村1组;田坝镇尔姑村4组,勒基村1组,挖夯村2组;乌史大桥镇乌史村1组;新市坝镇候玉普村2组、3组,甲古村3组、4组,则沟村1组、2组、3组、4组;玉田镇阿寨村4组、5组,永久村尔库组,则拉村3组范围内,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本次拟征收甘洛县嘎日乡谷布洛哈村1组,沙嘎特觉莫村2组、3组;海棠镇达埔村吉乃八嘎组;苏雄镇阿兹觉村阿兹觉组、小老木组、衣吉组,苏雄镇埃岱村3组、4组,苏雄镇凉红村1组;田坝镇尔姑村4组,勒基村1组,挖夯村2组;乌史大桥镇乌史村1组;新市坝镇候玉普村2组、3组,甲古村3组、4组,则沟村1组、2组、3组、4组;玉田镇阿寨村4组、5组,永久村尔库组,则拉村3组集体土地共计91.8979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金口河至西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交通类用地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由甘洛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8日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属人积极配合调查。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10个工作日,期限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8日。本公告采取在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和村(社区)、村民小组张贴,并在甘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anluo.gov.cn/)上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征收土地预公告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834-7819353。
特此公告。
附件:
金口河至西昌高速公路项目(甘洛县)拟征地范围图.pdf
甘洛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6日
越西县人民政府关于金口河至西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越征预告〔2025〕1号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面积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越西县板桥镇板桥村1组、2组、3组,河沿村1组、2组,青松村1组;大瑞镇挖布村6组、8组、9组,郑家湾村5组;马拖镇安洛村1组,北河村1组、2组,大河村1组、2组、4组、5组,东林村1组、2组,马拖村2组、3组、4组、5组,西坪村1组,新乡村1组,依觉村1组;梅花镇白果村1组、2组、3组,打土村1组、2组,曙加村1组、2组;南箐镇团河村1组、2组、4组;新民镇大屯村3组、4组、5组、6组、7组、8组、9组,大寨村1组、2组、3组、4组,高桥村1组、2组、3组,新建村1组、2组,新民村3组、4组、5组、6组,新市村1组;越城镇白马村1组、2组、3组、4组,城东村3组、4组、11组,大坪村1组,东红村1组,河东村1组、2组、4组,金光村1组、2组,小碉村1组、2组、3组、4组、5组,新村村3组、4组,新普村2组、3组、4组;中所镇零关村4组、5组、6组、7组,龙泉村4组、5组,泸林村1组、2组、3组、4组,泸埝村1组、2组、3组、4组,蚂蝗沟村1组、2组,五里牌村1组、2组、3组范围内,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本次拟征收越西县板桥镇板桥村1组、2组、3组,河沿村1组、2组,青松村1组;大瑞镇挖布村6组、8组、9组,郑家湾村5组;马拖镇安洛村1组,北河村1组、2组,大河村1组、2组、4组、5组,东林村1组、2组,马拖村2组、3组、4组、5组,西坪村1组,新乡村1组,依觉村1组;梅花镇白果村1组、2组、3组,打土村1组、2组,曙加村1组、2组;南箐镇团河村1组、2组、4组;新民镇大屯村3组、4组、5组、6组、7组、8组、9组,大寨村1组、2组、3组、4组,高桥村1组、2组、3组,新建村1组、2组,新民村3组、4组、5组、6组,新市村1组;越城镇白马村1组、2组、3组、4组,城东村3组、4组、11组,大坪村1组,东红村1组,河东村1组、2组、4组,金光村1组、2组,小碉村1组、2组、3组、4组、5组,新村村3组、4组,新普村2组、3组、4组;中所镇零关村4组、5组、6组、7组,龙泉村4组、5组,泸林村1组、2组、3组、4组,泸埝村1组、2组、3组、4组,蚂蝗沟村1组、2组,五里牌村1组、2组、3组集体土地236.8350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金口河至西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交通类用地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越西县高建办组织涉及部门、乡镇、村组于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27日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属人积极配合调查。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10个工作日,期限为2025年7月26日至2025年8月8日。本公告采取在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村民小组张贴,并在越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scyx.gov.cn)上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征收土地预公告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834-7612607。
特此公告。
附件: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docx
越西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6日
来源:甘洛县人民政府官网、越西县人民政府官网
编辑:李瑞
责编:邹湘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蒋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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