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历来被当权者当作是一部“诲盗”的“贼书”被厉行禁止,甚至连作者都被诅咒“子孙三代皆哑”。
有人为《水浒传》叫屈,认为这是一部官逼民反的“侠盗”小说,因此尽管历代正统对这本书都是恶语相向,而普通的老百姓却很喜欢。
其实无论是厌恶还是喜欢,原因却是是一样的,不过不是因为“侠”,而是因为“盗”。
表面看来,《水浒》能做到久盛不衰,“侠盗”的成分应该就要多些,毕竟一般的大多数百姓是不喜欢强盗的,单从这点来看《水浒》应该是一部“侠盗书”无疑。
山东呼保义、及时雨的名号并非空穴来风,宋押司就曾应允赠与买汤药的王公一份送终棺材。还有鲁提辖三拳打死镇关西,救了金翠莲老小。
个人尚且如此慷慨侠义,那么大家聚义之后义气相投,更应替天行道,做“一水泊的侠盗”,于是,梁山正中旱寨前一面“替天行道”杏黄旗就升起来杵在那儿了。
可接下来“三打祝家庄”、“攻陷曾头市”、“克青州”、“下高唐”、“平大名府”,每一次都是打出“替天行道,劫富济贫”的口号,但都不过是幌子。
“攻陷曾头市”只因为晁天王命陨于此,并立下“活捉史文恭者为水泊之主的遗言”,不过是报私怨,争名夺利,细究起来,也只是两个地方势力间的利益冲突罢了,算不得是替天行道,至于“劫曾家之富而济贫?”若不是有位钟离昧老人对石秀有恩,恐怕梁山好汉过处,皆白地了。
当然,杀贪官污吏也的确是为民办实事了(实际上也有报仇的影子)。当他们攻陷北京城,“杜迁、宋万去杀梁中书一家老小,刘唐、杨雄去惩治王太守一门良贱,蔡福请柴进救一城百姓,柴进找吴用下令教休杀害良民时,城中将及损伤一半。”
《水浒传》里的这些情节并不难读懂,可还是有人喜欢向往梁山好汉的生活做派,这就是现实的逻辑,与书中的很多老百姓一样,他们不喜欢强盗,但不介意自己去做强盗。
比如阮氏兄弟,当他们还是老百姓的时候,他们也恨梁山强盗,因为他们霸占了水泊不让打鱼。
可阮氏兄弟同时又很羡慕他们,并说只要能够像他们一样活一日,哪怕死了也值。
他们还计划过加入梁山,只是听说王伦不能容人,因此才没去。
因此阮氏兄弟要做强盗的目的可不是要像罗宾汉一样匡扶济世,吴学究在游说阮氏三雄‘撞筹’时,只说“取此一套富贵不义之财,大家图个一世快活”。并没有救济言语,只是“大家分了”。
不论是《水浒》还是《宣和遗事》对《智取生辰纲》这一段事件均有记载,但其中却是半点济贫之言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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