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台湾和硕董事长童子贤日前表态支持罢免国民党民代傅崐萁,更宣称去年4月3日花莲地震发生后,他与公司捐出超过7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却被告知一定要交给花莲县府统一分配,质疑花莲县政府揽功,相关说法引发热议。花莲县长徐榛蔚7月24日下午代表县政府赴花莲地检署,其丈夫傅崐萁随后也到前往按铃申告,批评童子贤的言论已涉嫌违反“选罢法”中“意图使被罢免人通过或否决”,强调他若在24小时内和花莲县民众道歉他就撤告。另外童子贤若提出相关事证,傅崐萁就请辞民代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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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萁表示,在距离罢免投票最后阶段,遗憾看到自称“花莲子弟”的童子贤污蔑花莲县政府及县长徐榛蔚等人,甚至指控他所谓“善款必须要转一手才能到使用者手上”的言论。徐榛蔚23日限期24小时请童子贤提出事证,然而童子贤却不断移转焦点,甚至到现在完全没有提出具体事证。
傅崐萁强调,花莲县政府对于善款的使用非常透明,捐款人都可查询的到,不像所谓的“绿嘴”“绿团”无的放矢,躲在言论自由保障后面胡讲乱讲。他强调,花莲县政府对于救灾一贯秉持直接协助灾民的原则,省去县政府机关相关限制及冗长的行政流程。
傅崐萁认为,童子贤的不实指控,既伤害所有戮力从公的县政府同仁,也践踏花莲人,以及在灾民身上撒盐。甚至在罢免投票前两天散发不实内容,已严重违反“选罢法”第104条“意图使被罢免人罢免案通过或否决者”,并强调这是重罪。
傅崐萁强调,若有人再引述、转载童子贤不实指控的相关信息,他会一并提告,且“法律”追诉期有20年,他会追告一路告下去。
不过傅崐萁最后又说,虽然他今天提告,但还是再给童子贤24小时时间。若其跟花莲县民众道歉他就撤告,或是提出徐榛蔚或傅崐萁下令的任何事证,傅崐萁就请辞民代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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