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
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高新分局秉持“以专业打职业、以团队打团伙”的作战理念,将打击锋芒精准指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的突出违法犯罪活动。近日,高新分局打掉一个盘踞在辖区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犯罪窝点,一举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名,查扣作案电脑、手机600余台。
5月中旬,高新分局民警在工作中敏锐地捕捉到一条重要线索:辖区内某小区疑似存在一个从事色情引流的违法犯罪窝点。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展开缜密的前期摸排工作。办案民警通过细致侦查,迅速锁定了该窝点的具体位置及活动规律。
5月20日,高新分局集结警力直扑目标窝点。行动中,民警当场控制该窝点内全部涉案人员,成功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名。现场查获用于作案的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共计600余台,固定了大量电子证据,彻底捣毁了这个藏匿于居民区的网络“毒瘤”。
经深入调查,此犯罪团伙层级清晰、分工明确,早在2024年12月中旬,犯罪嫌疑人廖某某、何某某就通过境外即时通讯软件与“上线”勾连,获取需要推广的色情网站网址。
二人利用抖音平台作为“引流”工具,发布极具诱惑性的内容,诱导不明真相的网民扫描二维码,进而访问色情网站或下载涉黄APP。这种为上游色情平台“拉客”的行为,在犯罪团伙内部被称为“打粉”,廖、何二人借此非法获利。
尝到“甜头”后,利令智昏的廖、何二人于3月中旬决定“扩大经营”。他们拉拢廖某某的表弟艾某某加入,将前期非法所得作为“启动资金”,添置大量作案设备,并在某小区租赁两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开始招兵买马,组建“团队”专职为境外“上线”“打粉”。
该团伙组织严密:廖某某负责购买抖音账号、与“上线”对接及发放“工资”;何某某负责“员工”培训及日常“工作”安排;艾某某则协助联系“上线”和日常管理。至案发时,已有13人先后在该窝点从事非法“引流”活动,非法获利累计高达数十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廖某某、何某某、艾某某等11名主要涉案人员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涉案人员也已被依法处理。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侦办中。
来源/新余平安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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