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3月,我作为路透社记者来到北京。彼时各种情状有松动的迹象,但基本气氛还沉浸在文革十年的余波之中。美国刚刚与北京建立了外交关系,标志着中国历史的一个转折,但现实情况依然是人们穿着毛式中山装,生活贫困,宣扬毛主席光明伟大正确的标语无处不在。那时候,北京的外国人群体很小,且基本都是来自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今天,北京的外国人群体要庞大太多,且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人为主,而那会儿,从东到西的过渡才刚刚开始。
在彼时的中国,除了官方层面的联系,西方人和中国人之间几乎没有任何往来。上面基本上不允许我们结交中国朋友,甚至根本不可以和当地人交谈。社会上对于外国人和中国人的接触很在意,与普通中国人的交谈可能会让后者有麻烦。我们和他们身处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中国与世界隔绝,在中国的外国人也与中国隔绝。我是路透社派驻的记者,而我们与外部世界沟通的媒介是一台1940年代生产的老式电传机。在原则上,我们只能和外交部提供的办公室翻译以及公寓里的服务员交谈。
如果查看1979年中国的夜间卫星图像,将看到浓重的漆黑一片。而今日中国的卫星图像,则处处都是灯光。这是过去40年里中国巨变最清晰的标志——可以作为一切变化的代表。那时的中国,没有摇滚乐。事实上,除了革命样板戏之外,几乎没有任何音乐。贝多芬等外国古典作曲家的作品,才刚刚开始得到“平反”。
1979年,北京上演了一系列音乐会,赫伯特·冯·卡拉扬指挥的柏林爱乐乐团、小提琴家艾萨克·斯特恩(Isaac Stern)等等都参与其中,他们的曲目涵盖了贝多芬、巴赫、莫扎特和德彪西的作品,成为国际和中国媒体广泛报道的重大事件。1981年,记录斯特恩中国之行的《从毛泽东到莫扎特》(From Mao to Mozart),获得了奥斯卡最佳纪录长片奖。
北京那时候外国人特别少,最多也就几百人,他们没有音乐现场可以去,没有酒吧可以泡,过不了夜生活;除了在建国门外、齐家园和三里屯的外国人聚居地搞点儿晚宴派对,再无其他节目。除了刚才提到的三处外交公寓、使馆区和寥寥几家酒店外,外国人不能居住在其他地方。大家彼此都认识,我们是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名副其实的陌生人,孤绝之感十分强烈。于是,没有娱乐的我们只能为自己创造娱乐。比如,英国大使馆那时会为当地的外国人社区进行圣诞童话剧表演。
这群外国人中,有那么几个还算有点儿音乐才能的。水平可能的确不高,但没关系,因为也没人要在这事儿上分个高下。有个来学语言的加拿大留学生,叫泰德·李普曼(Ted Lipman),他有把芬达乐器公司(Fender)出的实心电吉他。我到北京的时候他正好快要离开中国,于是我就从他那里买下这把吉他,还买了一个芬达的双真空管吉他音箱。泰德后来娶了中国歌手朱哲琴,还成为了加拿大驻朝鲜和韩国的大使。又有这么一个澳大利亚广播公司驻北京的记者,叫理查德·斯维茨(Richard Thwaites),他有把芬达的电贝斯;再加个巴西外交官克里斯·阿罗约(Chris Arroyo),有几个拉丁美洲的那种邦哥鼓。我们没有正经的架子鼓。
从1978年开始,一些外国人偶尔会组起一个松散的乐队,自称“北京全明星”(Peking All-Stars);而我、理查德和克里斯加强了这个乐队的凝聚力。我成了主唱和吉他手。在当时拥有全球四分之一人口的中国,我们无疑是最棒的摇滚乐队。这一点很笃定,因为我们是中国唯一的摇滚乐队。
我们开始在私人居住区的公寓派对上演出。后来,我安排乐队在更公开场合的一些演出。我们在一些大使馆和国际俱乐部表演,还在友谊宾馆举办了几场音乐会,有很多中国年轻人到场观看。我们还曾在颐和园的一座亭子里演出过一次。都是开创性的事情!后来我想办法安排了一场在中国某大学的演出,绝对是中国的第一场摇滚音乐会。演出地点是个巨大的礼堂,前排坐的都是教授,全都穿着毛式中山装。而所有学生也千篇一律地穿着单调的“时代服装”——灰色或黑色的毛式中山装。我们演奏了披头士和滚石乐队的歌,还有山塔那合唱团(Santana)的《黑魔法女人》(就是这首歌,你没看错!)
我们在大学礼堂里刚演完第一首歌,一个当领导、戴眼镜、头发花白的中国教授,要求我们调小音量。这是摇滚音乐会上的老桥段了,我也配合他“演”完:“不行,这就是摇滚乐应该有的样子。”
我们请台下的中国学生们点歌,有人请我们表演保罗·西蒙(Paul Simon)的《离开爱人的50种方式》(我当时并不知道那首歌,所以乐队没有表演。但现在我是知道的)。有学生点这首歌,反映了1970年代末期正在中国发生的“地下磁带革命”。人们会录制和翻录磁带,母带的来源通常是北京大学和其他几所学校的少数外国留学生。
从1980年到1984年初,我们一有机会就举办音乐会。演出地点包括友谊宾馆、国际俱乐部、举办活动的大使馆,还在外语学院庆祝“非洲统一组织”成立的周年派对上度过了美好而疯狂的一晚。
在我初到北京的1979年,中国政府批准利用侨资和外资在全国建设首批6家大型涉外饭店,包括北京建国饭店、北京长城饭店、广州白天鹅宾馆、南京金陵饭店、上海华亭宾馆和上海虹桥宾馆。到了1983年,其中第一家具有国际标准的涉外饭店终于在北京开业——那就是建国饭店。我们在建国饭店参加过两年的辞旧迎新晚会演出。我们的曲目单上只有一首原创歌曲,是我写的12小节蓝调摇滚歌曲《北京全明星》,歌词如下:
我们是北京全明星
全城乐队最牛逼
我们是北京全明星
全城乐队最牛逼
要说摇滚谁最行
只有我们是唯一
中国唱片公司在哪里
快来发现全明星
中国唱片公司在哪里
快来发现全明星
我们会飞入排行榜
金曲直接冲第一
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曲子,但的确是摇滚乐。我们就是在中国传播“摇滚福音”的使徒、教士、金甲先锋,同时也是背后的支援力量。我们玩得超级开心,而且越来越认真,开始定期排练。我们在英国大使馆的礼堂演了几场,用赚来的钱买了一些鼓,都是从香港寄过来的。我们还去一场在北京饭店顶层的婚宴献过艺。新娘是美丽的刘美远(Melinda Liu)女士!没错!!
我们给自己找了个主音吉他手——一位名叫拉里·维斯特( Larry Vest )的美国英语教师,他视力几乎丧失了九成,但弹起吉他来像查克·贝里一样精彩。然后理查德·斯维茨离开了,于是我们又招募了美国人弗雷德·博克(Fred Burke)来做贝斯手——他之前在洛杉矶朋克乐队“毒休”(Toxic Shock)演出过。我最近一次听说相关的消息,是他在管理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越南分部,还在名为“榴莲榴莲”(Durian Durian)的乐队演出。后来拉里也离开了,又一个美国人塔德·斯通纳(Tad Stoner)取代了他的位置,当时斯通纳在新华社工作,负责给新闻稿润色。2022年,塔德在开曼群岛因病逝世。
塔德离开乐队之后,接棒的是巴勒斯坦吉他手纳赛尔(Nassir),他长得很像美国音乐人弗兰克·扎帕(Frank Zappa),之前在慕尼黑待了好些年。他玩儿起激流金属吉他来简直肆意放纵,全情投入,而且天赋极高。实在是超级无敌棒,但每次演出后我的耳朵都要嗡嗡响上好几天。1983年,我们不得已取消了好几场演出,因为以色列入侵了黎巴嫩,作为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上校的纳赛尔,必须飞回去开坦克参战。我们在紧邻伊拉克大使馆的菲律宾大使馆演过一场。对方提出,纳赛尔获得上台许可的条件是要配一名保镖。于是。他被分配了一名保镖,是个印(尼)中混血的功夫大师。我们在台上演,保镖也一直在台上转。这种事儿,简直编都编不出来。
同一时期,巴西人克里斯离开了,他的位置由马达加斯加人罗宾逊(Robinson)顶上。后来,罗宾逊用“诺嘉布”(Nogabe)这个名字,在北京、香港、伦敦乃至世界各地演出。我们还有一位瑞典萨克斯手,有韩法血统,名叫弗雷德里克·赵(Frederic Cho),他在北京大学自己的宿舍门外练习美国爵士萨克斯手查利·帕克(Charlie Parker)的独奏曲。如今的他是顶尖的投资银行家,专精中国私企相关的并购业务。还有个匈牙利键盘手,跟我们合演过一两次;一个西班牙贝斯手,参与了“北京全明星”在英国大使馆的最后一次演出。演出中途,因为保安阻止他的伊朗女友进入使馆,他直接走下了舞台。
简而言之,这就是个迷你音乐联合国,我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知道“12小节蓝调和弦进行”这个现代西方音乐的基本模式。我们共同拥有的语言,就是摇滚诞生二十年间的那些摇滚曲目。无论各自的母语是什么,我们都能唱出山塔那的《恶行》(Evil Ways),猫王的《监狱摇滚》(Jailhouse Rock),滚石的《都结束了》(All Over Now),传声头像乐队(Talking Heads)的《变态杀手》(Psycho Killer),亨德里克斯的《嘿,乔》(Hey Joe),披头士的《哦,亲爱的》(Oh Darling)和《格-洛-丽-亚》(G-L-O-R-I-A)。
来听我们唱歌的那些中国小孩儿,此前当然是从来没听过这种东西的。我之前提过,有些音乐卡带在他们之间偷偷流传,通常是从留学生手里传到中国小孩儿手里的,但毕竟是少数。在1970年代的中国,无论是卡带还是卡带机都很稀少,而且很贵。所以,中国的第一代摇滚乐迷初次听到的摇滚音乐,感受到的摇滚力量,都是来自北京全明星。这些事情发生的地点在友谊宾馆等我们的演出场地,涉及到的人物有崔健、窦唯等等。中国摇滚由此诞生,而我们很幸运地占尽天时地利,成为发轫之人。我们都不是伟大的乐手,但在开放之初的中国,恰巧只有我们在演奏那样的音乐。
那时的北京几乎没有汽车;每天晚上八点以后,全城一片寂静。在建外外交公寓的《伦敦每日邮报》办公室,能听到北京火车站钟楼的主时钟用《东方红》进行准点报时。夜深时,还能听到骆驼和驴子拉车的动静,看到它们在黑暗而空旷的长安街上闲“蹄”信步地走着。1983年某个夏夜,我听到建国门十字路口那座空寂的桥下有一位小号手和一位萨克斯手在练曲子(记住,当时没有汽车),就开车过去,做了自我介绍,邀请这两位穿着白衬衫的年轻人来参加一次“北京全明星”的排练。几天后,在随时由警惕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把守的外交公寓大门口,他俩登记后进入。我们就开始演奏。这两人不怎么有摇滚范儿,所以我说……算了;拒绝了他们加入乐队。
那个小号手叫崔健,未来的中国摇滚之父;萨克斯手则是才华横溢的刘元。崔健当时还隶属于北京歌舞团,而且我们这个摇滚乐队,要是能有中国乐手来负责铜管的部分,那该多酷啊。我之所以婉拒他们并非因为他们缺乏摇滚范儿——虽然在当时那是个问题——更主要是因为,在我看来加入我们的乐队会给他们带来麻烦。他们才是20岁出头的小伙子,而1983年的氛围又像是我初到北京的1979年,外国人和中国人的交往还是会带来问题。
我还是和崔健保持了间接的联系。1985年,我作为路透社北京站的站长重返中国。1986年,我抓住机会和他在崇文门的马克西姆餐厅合作了一场演出。那个场地之于中国摇滚的发展,绝对称得上至关重要。餐厅本身可以当夜店,有个大舞台,那时崔健和其他北京乐手每晚都在那里演出。
说回故事开始的1979和1980年,北京只有一个场地在做常规的现场音乐演出,演出者就是我,时间是每周五晚上,地点在“钟吧”(the Bell),英国驻华大使馆里面那个酒吧。当时,只要是外国人,想来都能来;有很多美国人光顾。驻扎在美国大使馆的海军陆战队员们经常成群结队地去那里聚会。场面相当热闹。大家还记得吧,那时候倒也没别的地方可去——也没别的乐子可找。话说,我那时不仅弹过木吉他,还会吹口琴,唱曲子。每周我都会在曲目单上添首新歌。英国大使馆有个工程师把我的所有演出都录了下来,名字是《北京录音带》(Peking Tapes)。
1983年,我和萨克斯手弗雷德里克组了个爵士二重奏,在建国饭店的查理士(Charlie’s)酒吧演出。后来的1980年代末期,弗雷德里克在北京组了个爵士乐队叫“摇摆官话”(Swinging Mandarins)。在那时的中国,你随时都可以创造“第一次”,我去哪里都是吉他不离身。我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在长城上吹奏卡祖笛的人,是1950年代以来第一个在上海酒吧表演的外国人(甚至可能就是第一“人”),也是有史以来第一个在拉萨布达拉宫屋顶上演奏的人(我弹的是美国摇滚先驱查克·贝里的《梅贝琳》)。
1981年,在福州发生了一场有趣的演出。那时外交部为外国记者组织了一次旅行,有天晚上我们在市区里散步,四下黑暗寂静得不可思议。我们经过一栋老房子,门上挂着“福州市退休公交车司机宿舍”的牌子,门虚掩着。我探头朝里望了望,习惯性地招呼了一声“你好!”,就被邀请进去了。
一群老人围坐在房间里抽烟,听站在中间的一个八九岁模样的小男孩唱闽剧,全都听得入了迷。我告诉他们,我也会唱歌,但风格完全不同,我们约好第二天晚上带着我的吉他再来。我们到达时被引入附近一座大的老宅,发现里面挤满了百来位当地居民,他们热切地期待这场东西方的音乐交流。我则和这个小男孩轮流演唱——我唱鲍勃·迪伦和詹姆斯·泰勒的歌,他则无伴奏清唱闽剧选段。
那真是中国变革伊始的一个珍贵瞬间。当然,那个时刻早已过去,但能在现场亲身经历,实属三生有幸。
1984年初我离开北京时,把鼓留给了罗宾逊,又将那把电吉他借给了艾迪(Eddy),此君也是个马达加斯加人,是罗宾逊的朋友,后来在崔健的乐队做了很多年的主音吉他手。他现在应该还在跟崔健联袂演出。艾迪还是一位马达加斯加外交官的儿子,他拿着我的吉他,先是去了一个叫“大陆乐队”(Beijing Underground)的乐队。这个乐队成立于1984年,算是从“北京全明星”手里接了棒。
“全明星”让摇滚在中国起步,而真正让更多中国人见识和接受这种音乐的,是“大陆”。他们去了很多省市办演唱会,甚至发行了一张专辑;1985年中期,我在北京友谊商店发现他们的这个卡带在打折出售。“大陆乐队”的成员有大卫·霍夫曼(David Hoffman),他有点像美国摇滚歌手大卫·李·罗斯(David Lee Roth),是个有点狂野的男人,担任主唱和主音吉他手。在清醒的时候,他的舞台表现非常好。乐队还有个突尼斯键盘手,老朋友纳赛尔还是在弹吉他,但那时候他已经逐步深陷各种问题——1990年,他自杀了,从北京大学的宿舍楼顶一跃而下。另一位乐队成员是扎伊尔人希菲利(Shifele),他和纳赛尔一样,可能出于想离开中国又不必回老家的目的,找了个日本女生做另一半。。
1985年中期,我作为路透社分社长回到北京时,大陆乐队已经濒临解散,问题无非就是内部成员们艺术观念的分歧,当然性、毒品和酗酒等问题就不提了。我又组建了两个新乐队,就这样,各种外国人之间的联系和组合不断涌现;但与此同时,本土的音乐圈正在自力更生地发展成长。1980年代中期第一位崭露头角的本土歌手叫张行,他的翻唱版约翰·丹佛《乡间小路带我回家》一度成为热销卡带。但他犯了很多流行歌星都会犯的错误,当时以“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然而,他确实是本土流行歌星,为确立中国内地歌手的地位做出了贡献。在他之前,流行歌星都是从内地之外的地方“引进”的——比如大名鼎鼎的邓丽君。
接着是中国在八十年代后期的波折,其后中国从1990年代初期真正地实行开放;中外合作音乐就迎来了新的时代,可称之为“郭怡广时代”。2002年前后,我和郭怡广一度合作,因为他想写一本书,讲述自己和唐朝乐队的故事;可比我的这个要重大多了,也能吸引更多的眼球。就我所知,这本书至今还未能写成或出版,但我希望它总有一天能问世。
2023年,我在上海一家名为“昨天今天明天”(Time Passage)的小酒吧常驻演出,结果有天晚上,崔健跑来捧场。
酒吧老板老艾虽然是我的老朋友,但并不知道我和崔健的渊源,当时整个懵掉了。
译者 何雨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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