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方子敬 陆火
出品|塔子山评说
“你如果判的话,肯定要遭的。”
这句话,出自重庆市渝北区法院民一庭法官王京之口。2025年4月17日,王京在电话中,对知名媒体人宾语如此扬言。
王京法官说这话之时,对方刚向法院递交一份“名誉侵权”的起诉状没几天。而作为“被告”的宾语,甚至连起诉状和传票都还没收到。
(详情查看“宾曰语云”《还没收到传票,法官已经判我输了》一文)
但作为主审法官的王京,却在没有开庭、被告没有提交证据、双方没有辩论的情况下,就作出了“被告要遭”的论断。
宾语说,还没开庭,法官就已经未审先判,不如直接下判决书吧,“我还有没有必要应诉?这个庭,还有没有必要开?”
01
宾语是一位知名媒体人,数十年来长期关注社会民生、公益领域;其运营的《宾曰语云》公众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广泛影响力。
2021年12月,《宾曰语云》公众号转发了一篇《重庆XX亿万富翁被曝光后,起诉著名媒体人刘虎“诽谤”遭法院驳回》的文章。
2025年4月,这名亿万富翁将宾语起诉至渝北区法院,称宾语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要求宾语公开道歉、赔偿7万余元。
按照正常的程序,原告起诉,被告应诉,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各自提交证据、进行答辩,法院再根据双方的证据和答辩内容,准确适用法律,居间作出“是否名誉侵权”的裁判。
但作为该案主审法官的王京,不是寻常人,他不按套路出牌。
亿万富翁的诉状刚刚交上,他就在联系被告宾语时扬言,“你如果判的话,肯定要遭的。”
王京法官还警告他,今后这种“明显带有贬损性质”的文章不要转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02
就像一场运动会,在正式开场之前,裁判员便擅自宣布了胜负——
王京法官这番“未审先判”的言论,是对法律程序的玩弄,也是对法律尊严的嘲讽,更是将司法正义的基石砸出一道裂痕。
法袍之下,隐藏着“你要遭”的预设立场;法槌尚未落下,而结论早已尘埃落定。
我们不得不质问:这样的司法,还能承载多少公众的信任?
《民事诉讼法》第七条庄严宣示,“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这一“以事实为根据”的核心要义,天然排斥法官在证据未经充分质证、辩论之前便形成确定性结论。
王京法官仅仅看一眼这名亿万富翁提交的起诉状,便能准确判断作为被告的宾语“要遭”。
如此强的业务能力,王京法官是要做当代包拯吗?
但哪怕他是当代包拯,断案也得按程序来。作为一名法官,起码你得先听听被告怎么说,再来判断被告“要不要遭”吧?
03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均对法官“保障司法公正”提出了严格且明确的要求:
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查明案件事实,避免主观臆断、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避免执法办案中的随意行为。
王京法官在尚未开庭之际,便断言“被告要遭”,或许只是他的“个人观点”。
但此举已然违背了法官“坚持程序公正,避免主观臆断”的职业道德,亦如利刃般刺穿了司法公信力。
如果法官提前预设了立场,在庭前便已形成斩钉截铁的结论,那么,所谓的“开庭审理”,将沦为一场精心排演的戏剧:无论被告如何举证、辩论,在法官预设的偏见面前,都将苍白无力。
这不仅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粗暴剥夺,更使得庄严的法庭,沦为了虚设的舞台。
这桩亿万富翁起诉媒体人名誉侵权案中,“未审先判”的王京法官,并未体现出一名法官应有的职业道德。
显然,他根本不适合担任该案的主审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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