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慕嘉烜 王智华
7月17日,“女子两年被丈夫家暴16次”当事人小谢发布视频,称前婆婆因未缴纳上诉费被撤销上诉,一审法律判决正式生效,前婆婆应当返还91万余元,分割比例将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进行分配。
7月18日,小谢再次接受大象新闻采访时表示,对相关案件二审将不再公开开庭审理的通知,她仍在努力争取可以公开开庭审理。“中院给的通知就是书面审理,书面审理的话,等于说这个刑期可能也就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了。”
对于自己受了这么重的伤,施暴人只判了11年的结果,小谢表示至今还是无法理解。“如果说实在是没有争取下来的话,我们也要申请不能减刑。”
小谢说,眼下最纠结的事情,就是无法给孩子改名字。她说相关部门给她的答复,是如果生父不同意就无法办理,只能等到孩子满16岁以后自己提出申请。“那等于说孩子就被迫要知道我们之间发生的一切了,我觉得这样子对孩子来讲稍微有点残忍。”小谢说,“我可以一分钱不要,我就想要为我的孩子好,只要孩子能改名字。”
不管怎样的结果,小谢说都要好好生活,“我会尽量让女儿的生活没有那么多的杂音,努力工作的同时,我也经常在做公益,我希望可以尽到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到更多的家暴受害者。”
自2021年7月起到2023年4月,小谢在两年期间被丈夫贺某阳家暴16次,导致内脏多处不同程度受损,鉴定为4个重伤二级、5个轻伤二级和1个轻微伤。贺某阳还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200万元,其中90万元未归还。一审判决贺某阳母亲返还91万余元,贺某阳因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需赔偿小谢3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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