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25年7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费政策我来讲》专题,提醒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需避开四个易错点,小编根据该视频内容,结合最新政策,详解免税优惠的4大易错点,助您合规享红利,远离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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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免税≠免申报!不申报=违规
政策要点:即使月销售额未超10万,也需按时申报并填写免税销售额栏次。
常见误区:
- 误以为“免税=不用申报”,长期零申报或漏报。
- 仅申报开票收入,忽略未开票收入(如现金交易、未开票订单)。
风险提示:
- 未申报可能被认定为“违规享受优惠”,面临补税、滞纳金甚至罚款。
-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仍需按实际收入申报,别把“增值税免税”当成所有税都免了!增值税是免了,那个税高怎么办呢?税务机关针对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因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应纳税额的纳税人,依法采用合理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款年开票额400万以内,综合税负在1.8%左右。具体可联系小编。
02免税销售额=全部收入!漏报即违规
政策要点:免税销售额包含所有应税行为(货物、劳务、服务、不动产等)无论是否开票。
1、已开具的普通发票收入
2、未开票收入(如现金收款、微信/支付宝转账)
3、视同销售收入(如赠送样品、员工福利)
常见误区:
- 仅统计开票收入,漏报未开票收入(如预收款未确认)。
- 拆分业务到不同主体,人为降低单主体销售额。
风险提示:
- 差额征税项目(如劳务派遣)需按差额后销售额计算免税额度,而非毛收入
- 销售不动产若单独超限,需预缴税款,但其他收入仍可免税
操作建议:
- 建立台账,汇总所有应税收入(含未开票)。
- 按季申报时,若某月超限但季度未超30万,仍可免税
温馨提示:更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负重的问题,欢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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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专票收入不免税!开票需谨慎
政策要点: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不适用免税,需全额缴税。
- 若已开专票但未超限,需追回发票作废或红冲后才能免税。
常见误区:
- 混淆“免税发票”与“专票”,误开专票导致整单收入需缴税。
- 开票后未及时作废,超限后无法追回。
补救措施:
- 专票追回或红冲后,剩余未开票收入仍可免税(前提是合计未超限)
- 若无法追回,需按全部销售额缴税,但其他未开票收入仍可免税
04超额缴税≠仅补差额!全额计税是关键
政策要点:免税额度是“全有或全无”规则,超限后需就全部销售额缴税,而非仅超限部分。
常见误区:
- 误以为超限后仅对超出10万/30万部分缴税。
- 季度中某月超限,直接放弃整季免税。
案例解析:
- 某季度销售额28万(未超30万),但其中某月销售额12万,若按季申报仍可免税;若按月申报,超限月份需缴税
- 超限后全额缴税,但次月销售额回落不影响已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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