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 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案件 ——“呼格吉勒图案”。这起案件在当时迅速结案并执行死刑,然而多年后却被证实是一起惊天冤案。
更为惊人的是,在呼格吉勒图被平反仅仅两天后,已经升迁的原专案组长冯志明便被逮捕,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不为人知的猫腻?今天,就让我们深入探寻这起案件背后错综复杂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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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报案人竟成杀人嫌犯
1996 年 4 月 9 日晚,内蒙古呼和浩特毛纺厂女厕内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强奸杀人案。当晚 19 时 45 分左右,被害人杨某某从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千里香饭店离开,前往毛纺厂西侧的公共厕所,随后便遭遇不幸。
大约 21 时左右,呼格吉勒图与同事闫峰路过该公厕时,察觉到异样。呼格吉勒图出于正义,迅速返回工作单位,拉上闫峰一同前往公厕查看,结果发现杨某某已被扼颈窒息而死。善良的二人没有丝毫犹豫,立刻跑到附近治安岗亭报案,希望能尽快将凶手绳之以法,让逝者安息。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两位报案人很快便成为了警方怀疑的对象。警方的怀疑逻辑在如今看来十分荒谬,他们认为按常理,公厕内有女尸被男性发现本就奇怪,而这两个男的竟如此迅速地知道女厕内有女尸,实在可疑。
就这样,呼格吉勒图和闫峰从报案的英雄瞬间沦为了被调查的嫌疑人。经过短暂调查,闫峰被释放,而呼格吉勒图却不幸被认定为凶手。警方声称,呼格吉勒图的指甲里有被害人的血迹,便以此认定是呼格吉勒图在女厕对死者进行流氓猥亵时,用手掐住死者脖子导致其死亡。
但这种证据在如今看来,存在着极大的漏洞,血型鉴定属于种类物鉴定,并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根本无法确凿地证实呼格吉勒图实施了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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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讯过程中,呼格吉勒图坚称自己无辜,然而在当时的情况下,他的呼喊显得如此无力。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领导亲自到新城区公安分局听取案件进展,并作出三点指示后,审讯很快发生了 “根本性扭转”,呼格吉勒图被迫给出了有罪 “供词”。
1996 年 5 月 23 日,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仅仅 12 天后,即同年 6 月 5 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二审 “维持原判”,核准死刑。
不久,年仅 18 岁的呼格吉勒图便被执行死刑,一个年轻鲜活的生命就此消逝,而他的家人也陷入了无尽的痛苦深渊。
真凶现身,冤案浮现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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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匆匆,2005 年 10 月 23 日,一个身负多起命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为这起尘封已久的案件带来了转机。赵志红落网后,主动交代了其于 1996 年在呼和浩特公厕犯下的杀人案,也就是 “呼格案”。
他详细地描述了作案细节,包括诸如 “南北朝向,女厕在南” 的厕所方位、内部结构,被害人身高、年龄,当时扼颈杀死被害人的方式、尸体摆放位置等,其表述的准确程度远远超过 1996 年已被执行死刑的呼格吉勒图。
有关办案人员表示,赵志红落网后交代的第一起命案就是这起女厕杀人案,他交代的情节和具体做法与现场情况高度一致。
这一情况的出现,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震动,不少人开始质疑 “呼格案” 的公正性,认为这极有可能是一起冤案。尽管当时有人认为赵志红的一面之词缺乏有力证据,不足为信,而且时隔 10 年,寻求新的证据已无可能,但法律界及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对当年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的证据支持提出强烈质疑。
从 “疑罪从无” 的角度来看,如果对赵志红的供认不能认定,那么对于呼格吉勒图的指控和审判同样存在严重问题。
最先对呼格吉勒图案进行深入报道的是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政文采访部主任、高级记者汤计。他凭借多年在内蒙古政法系统积累的良好人脉,敏锐地察觉到这起案件存在的巨大疑点。在赵志红落网后的第一时间,即 2005 年 11 月 23 日,汤计便将情况整理成内参发往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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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为了推动案件的重审,他又陆续撰写了多篇内参。2006 年 3 月,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组成 “呼格吉勒图” 案件复核组,对该案展开调查。同年 8 月,复核得出结论,“呼格案” 确为冤案。然而,事情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后续又经历了诸多波折。
艰难平反路,正义终得伸张
在得知 “呼格案” 可能是冤案后,汤计继续为推动案件重审而不懈努力。2006 年 12 月,他写下第二篇内参,12 月 20 日,又写下第三篇内参。在这期间,他还收到了赵志红写得偿命申请书,并原文不动地发到北京。
这篇内参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很快得到批示。2007 年,汤计写了关于这起案件的上下篇,形成 “大内参”,在
随后,《瞭望》杂志根据汤计的内参形成报道并公开发表在网络上,成为第一篇关于案件详细的公开报道,“呼格案” 由此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
2007 年 11 月 28 日,汤计完成了第五篇内参,根据法律界人士的意见,直接呼吁跨省区异地审理 “呼格案”,这篇内参同样引起高层重视,最高人民检察院从内蒙古调阅了 “呼格案” 的案卷,对案件直接予以关注。
经过漫长而艰难的等待,2014 年 11 月 20 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呼格案” 终于进入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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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15 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以原审判决和裁定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为由,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至此,这起冤案终于得到平反,呼格吉勒图的家人也终于等来了正义的曙光。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更大的波澜还在后面。
原专案组长被捕,背后猫腻初现
在呼格吉勒图被宣告无罪仅仅两天后,即 2014 年 12 月 17 日,当年的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便被内蒙古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刑讯逼供、受贿等罪名决定逮捕。这一消息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再次震惊了社会。
冯志明在当年的案件中扮演了极为关键的角色。1996 年,内蒙古当地媒体刊发的《“四九” 女尸案侦破记》记录了警方侦破该案的过程,文中提到:“当冯志明副局长观察了现场后,他的脑海里已经像沙里淘金似的不知筛过了多少遍。而当他和报案人简单地交谈了几句之后,他的心扉像打开了一扇窗户,心情豁然开朗了。来现场时一路的思绪,已缕出了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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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他便将呼格吉勒图锁定为犯罪嫌疑人。在这起案件侦破后,包括冯志明在内的多名警官因为 “迅速破获大案” 获得从二等功到通报嘉奖的表彰,冯志明本人此后更是一路升迁。
2002 年,他担任呼和浩特公安局缉毒缉私支队支队长;2006 年 12 月,担任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 年,被任命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次年,被任命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此外,他还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公安系统模范警察、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然而,随着 “呼格案” 的平反,冯志明的种种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据知情人透露,“4・9 女尸案” 中,冯志明等领导定下 “强奸杀人” 的案件性质,在对呼格吉勒图刑拘等环节中,冯志明也签了字,起到了分管领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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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有熟知案情的老干警称,冯志明确实主观认定呼格吉勒图是凶手,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现场勘察不仔细。
如今,他因涉嫌多项罪名被逮捕,让人不禁猜测,当年这起案件背后究竟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猫腻?是否存在为了追求政绩而草菅人命的情况?是否存在权力寻租、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调查和揭晓。
在冯志明被逮捕的同时,多名当年参与办案的警员也相继被有关部门约谈。内蒙古自治区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也围绕当年参与办案的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展开了全面调查。
2015 年 1 月 22 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带领办案干警来到呼格吉勒图父母家中,向呼格吉勒图家人通报了检察机关针对呼格吉勒图案涉案人员立案查处的进展,并表示无论涉案人员现在身居何职、是否离退休,都将依法按照程序调查,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会依法严厉追究。
“呼格案” 的平反以及原专案组长冯志明的被捕,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它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每一个案件都关乎着一个人的生命和尊严,关乎着一个家庭的幸福与安宁。
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任何一次权力的滥用,都可能导致冤案的发生,给无辜的人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深入调查,彻查 “呼格案” 背后的猫腻,让真相大白于天下,给呼格吉勒图及其家人一个交代,也给社会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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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这起案件,能够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确保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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