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蛤蟆汤”视频引起网络的众说纷纭。
明明只是一条记录生活的视频,却被“处罚”45万。
这个事情的结果又是什么,竟在官方通报该事后,执法人员肠子都悔青?
而这次事件里究竟又存在了哪五大疑点?
近日,针对于在网上被传的特别大的“蛤蟆汤”结果终于出来了。
7月15日,临沂市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
对这次行政执法行为撤销,并停职相关的五位涉事人员。
这个结果可谓是大快人心。
但也有部分网友不买账,说“就光撤销吗,没别的表示了?”
网友们纷纷在网上发表自己对结果的不满。
其实部分网友之所以会这么“愤怒”,并不是没有原因。
今年2月份,山东临沂的张女士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店内新菜的视频。
而这个视频便是关于部分昆虫和一个蛤蟆汤。
但偏偏就是因为这个“蛤蟆汤”,给张女士带来了一场不小的“灾难”。
3月中旬,张女士被兰山区市监局告知,她的视频涉嫌非法广告并要她配合调查。
可什么信息都没有的蛤蟆汤视频却被告知涉嫌非法广告,实属不能理解。
甚至更过分的是调查的人还没有去,一则《行政处罚告知书》便先到了。
只见该书塞进她的饭店门缝里,称她有发布广告的嫌疑,并且需交45万元罚款。
面对这一处罚,张女士瞬间感觉“天塌了下来”。
张女士向当地市监局表示“蛤蟆汤”里的并不是蛤蟆,只是牛蛙而已。
于是在今年7月份,张女士正式向行政提出诉讼。
临沂市对此也高度重视。
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与相关领域专家一同调查此事。
经调查,最后结果就是撤销此前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停职相关的五位工作人员。
面对这一结果,张女士的亲属王先生对处理速度以及结果表示了感谢。
但就算处罚被撤销,餐馆老板也会面临着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不过这个“乌龙”事件看着是结束了,但其实并不算完。
虽然面对“蛤蟆汤”被处罚45万这个事情迎来了大反转。
但还是有不少网友认为,在整个案件中似乎还存在不少的疑点。
第一个疑点是特色“蛤蟆汤”。
张女士说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蛤蟆汤”后,就有兰山区市监局工作人员跟她打电话。
内容就是说有人举报“蛤蟆汤”里的蛤蟆是野生保护动物。
但张女士曾明确表示当地特色的“蛤蟆汤”里原料是牛蛙。
而当地工作人员理应是知晓此事。
不然为何张女士本地那么多家店的“蛤蟆汤”都无事发生。
第二个疑点是“看图执法”。
只是仅凭“蛤蟆汤”图片,就被工作人员以“违法广告”的原因下发处罚单。
但通过视频可以发现上面是一点信息都没有,就连链接也未曾出现。
有且仅有的只是“蛤蟆汤”三个字,并且还是手写。
甚至从被告知涉嫌广告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出现,中间仅仅只有三天。
而这三天内,调查人员都还没有出现,处罚书就出现了。
这简直就像是“儿戏”一般。
第三个疑点是处罚力度如此之大,是否存在权利滥用?
对此张女士认为这个“天价罚单”与拆迁有关。
因之前亲戚在自己店里做帮工,并且这个亲戚家也恰巧赶上拆迁。
并且,张女士还提说,在受到处罚之前,拆迁办与市监局的人员曾多次到她的店里。
这些人都想让她帮忙做个思想工作,让亲戚同意拆迁。
不仅如此,更过分的是这些人还去张女士女儿的学校了解其闺女信息。
这就有点触犯她们家的隐私。
结合来看,张女士此次事件就像是“撞上了枪口”,拆迁也像是“引导线”。
相关工作人员是否为了私心,导致权利滥用?
第四个疑点是《不予行政处罚书》的日期。
仔细一看《不予行政处罚书》发现,在5月12日该书就已出现了。
对于处罚书仅三天且在未调查的情况下就发下来,可这份不予处罚书却迟到了长达63天。
第五个疑点是如果不是张女士提出行政诉讼,法院立案通过。
如果不是迫于舆论压力,那张女士能拿到不予处罚书吗?
这是否也是权力任性呢?
因张女士提出诉讼加之被广泛关注,《不予行政处罚书》才堪堪送到张女士手中。
对于这份迟到了已久的无需赔偿的证明,张女士对此也表示不签。
毕竟本该五月就送达被硬生生拖到七月,很难不让人怀疑是否后补。
而执法人员也对此称是“工作不到位”。
但这是否也是一种权力任性呢?
而这些便是此次事件的五个疑点。
但关于以上五点更多的也只是基于推测,具体事情还是要看官方声明。
不过,除了本次“蛤蟆汤事件”,曾也出现其他相关的类似事件。
在2020年,养殖鹦鹉的林先生卖给了曹先生17只鹦鹉,包含和尚鹦鹉和小太阳鹦鹉两个品种。
而后一位女士联系到曹先生表示想买。
但在收货后,该女士称鹦鹉死亡,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于是,曹先生和林先生被拘留,而罪名竟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而后办案人员并不是将涉案鹦鹉的活体交给鉴定机构,而是拍了照片让其鉴定品种。
于是,便有了接下来离谱一幕的诞生。
鉴定机构仅凭鹦鹉的照片就检测出了DNA。
要知道,那只是照片,而不是活体,为何会有DNA?
律师也找到了这个问题,并提出异议。
公诉人也目瞪口呆,显然也并不知道这个事情怎么可以离谱到如此地步。
根据照片检测DNA明显是重大的纰漏,但为何这个事没有人追究反而紧盯林先生?
甚至林先生的养殖行为也是林业局批准过的。
并且养殖鹦鹉也起到了保护作用,为何却构成犯罪?
对此有些网友表示猜测:“大概触碰到了某些人的利益”。
这何尝不是一种以权谋私从而导致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呢?
因此,2020年的“金华鹦鹉案”就与本次“蛤蟆汤”在某种程度上有一定的相似性。
部分基层执法部门存在“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等问题,也都有所暴露。
这“当头一棒”也导致执法公信力降低了许多。
面对这些情况,相关执法人员也应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自己。
相关部门也应完善相关制度,使执法规范化。
45万的罚单开得随意,撤得也随意。
就在官方通报此次事件后,这几名相关的执法人员也因此被停职。
因个人私欲膨胀导致官职被撤,估计这几个人肠子都要悔青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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