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近几天关于加装电梯的消息是比较热闹,特别是以广州某法院的一审判决。
花了70多万,安装电梯后,三个月就停用了,不停不行啊,房子都快成危房了。
12户业主向法院起诉,一审很意外,12户业主完全负主要责任,但业主不服继续上诉。结果如何,赢的希望还没有?谁知道啊?
一审的结果是:1,没有提供地质检测报告,
2,应先检测后设计,再施工,
3,擅自加长电梯连廊,4,没有进行电梯基础承载检测。
这究竟是咋回事?
从网传资料可以得知。
广州荔湾区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后仅使用3个月便出现严重问题,导致居民楼外墙开裂并停运三年。
2020年11月:电梯工程开工,总造价70万元,业主分摊3万至10万元不等。
2021年底:电梯交付使用。
2022年初(使用3个月后):出现桩基下沉,电梯井周围地基沉降,梯井瓷砖及居民楼外墙开裂,裂缝随时间扩大。
2022年5月:专业鉴定确认土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电梯停用至今。
针对此事,众多网友迅速围观,各抒己见。
有网友指出,早就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出资及同意业主)负首要责任,然后再追责其他方责任。因此建设单位(出资及同意业主)须首先赔偿!
有网友评论,这个法院判的好,完全是业主责任,因为业主只出钱别的什么也没出。这回知道了吧,加装电梯,没事最好,有事,谁出钱谁责任,到时政府、施工的都没责任了。
有网友感慨,整栋楼里有没有签不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如果有,他们要不要负楼体损失的连带责任以及其他的维修等费用。可不可以要求签同意的业主赔偿损失?
有网友回复,现在的审批程序大概只能算是备案,只看是否达到同意户数和大致的规划,对具体设计、施工这些基本不管或交给城管,后果就由业主承担。
这件事看上去有损失的是12户业主,可实际上损失最大的则是1楼和2楼的业主,他们并不需要使用电梯,但却需要承担其他住户造成的损失,毕竟房子出了问题,房价肯定会下跌,即便想要这房子卖掉也很难。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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