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省道S255(蒲县至光华段)、S362(光华至襄汾段)升级改造工程尧都区境内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称,为保障省道S255(蒲县至光华段)、S362(光华至襄汾段)升级改造工程尧都区境内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征地拆迁范围——
本次征地拆迁范围涉及枕头乡河底村、拾亩村、苍圪台村。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红线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不得抢种、抢栽青苗树木。抢种、抢栽、抢建的地面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规定进行补偿,农作物、树木、青苗、房屋等地面附着物参照《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尧都区沁临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告》中的《尧都区沁临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 工作专班 ——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褚志刚担任,负责统筹协调省道S255(蒲县至光华段)、S362(光华至襄汾段)升级改造工程尧都区境内的征地拆迁工作。
—— 主要职责 ——
1.省道S255(蒲县至光华段)、S362(光华至襄汾段)升级改造工程由工作专班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决定征地拆迁工作要求、方法步骤等主要事项。
2.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及征地拆迁的组织调度、沟通协调和督查督办。
3.枕头乡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征地拆迁工作,积极宣传发动,深入开展群众工作,及时关注社情舆情,努力营造良好环境,赢得群众支持,统筹做好占地协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群众关切事宜,排除干扰项目建设的一切不利因素。
4.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征(占)土地的征收工作;负责项目规划与用地预审、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地质灾害、土地组卷报批等专项审批。
5.区水利局:负责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工作;负责水利设施赔偿咨询。
6.区林业局:负责项目占用林地、草地等事宜,依法办理审批(审核)手续,并做好林木采伐作业设计、苗木赔偿咨询等工作。
7.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负责项目建设区域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等工作。
8.区人社局: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审核等相关工作。
来源:尧都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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