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平时在网上刷到美食视频,是不是都觉得挺正常?
拍个自家店里的招牌菜,跟大伙分享分享,再普通不过了。
可谁能想到,山东临沂一位餐馆老板,就因为发了个 “蛤蟆汤” 的视频,差点被 45 万罚款砸得店都开不下去,这到底咋回事呢?
今天咱就来唠唠这让人惊掉下巴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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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来龙去脉,相信大伙都已经非常清楚了,这里直接做一个大概描述:在临沂市兰山区经营 “钦知坊老菜馆” 的张女士。她的店不大,就几张桌子,做的都是些当地特色菜,本本分分地经营着。
今年 2 月,张女士跟往常一样,把店里一道叫 “蛤蟆汤” 的菜品拍了个小视频,传到了抖音上。视频里,先是一盆热气腾腾的汤,旁边手写标注着 “蛤蟆汤”,接着又展示了些店里其他的昆虫食材,最后还拍了拍饭店外观。整个视频没配乐、没旁白,也没标菜价,更没有啥购买链接,纯粹就是记录一下自家饭店日常菜品,在咱看来,再普通不过了。
可谁知道,3 月 22 日,张女士突然接到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她发的这个视频涉嫌违反广告法,要求她配合调查。张女士当时人在几十公里外的娘家,赶忙在电话里解释,说自己在外地,一周内一定过去配合调查,还特别听话,挂了电话就赶紧把那个视频删了,生怕给自己惹麻烦。她心里想着,咱开店的,肯定得配合政府部门工作呀,只要能说清楚,没啥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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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张女士怎么也没想到,事情压根没往她想的方向发展。3 月 24 日,当她还在为怎么去市场监管局说明情况发愁时,一纸《行政处罚告知书》竟然从自家饭店门缝里塞了进来。张女士打开一看,脑袋 “嗡” 地一下就大了,告知书上白纸黑字写着,她的饭店涉嫌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而且因为她拒绝配合调查,要从重处罚,拟罚款 45 万元!这可把张女士吓懵了,自己明明说好了会配合,咋就成了拒绝配合调查呢?再说了,就发个视频,咋就违法了,还得罚这么多钱?她这小饭馆一年到头利润都没多少,这 45 万罚款简直就是要把她往绝路上逼啊。
张女士思来想去,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她觉得自己没做错啥,视频里的 “蛤蟆汤”,用的其实就是市场上常见的牛蛙,在当地,大家一直都把牛蛙俗称为 “蛤蟆”,这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根本不是啥国家禁止食用的中华蟾蜍。而且她发视频也不是为了打广告,就是分享一下店里菜品,咋就被认定违法了呢?于是,张女士决定向媒体曝光这件事,为自己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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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一经媒体报道,立马在网上炸开了锅。网友们纷纷表示震惊,都在质疑市场监管局的处罚是不是太离谱了。有人说:“就一个小视频,啥违法信息都没有,咋就罚这么多钱,这不是要把小商家往死里整吗?” 还有人吐槽:“这执法也太随意了吧,说罚就罚,也不把事情调查清楚。”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舆论的压力一下子就起来了。
面对舆论的质疑,当地政府也不敢怠慢。
7 月 11 日晚,“兰山融媒” 发布情况通报称,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综合具体事实和危害程度,早在 5 月 12 日就决定不再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了。可张女士却表示,5 月 12 日那天,市场监管局只是打电话叫她去协商,让她以后别发相关视频,也别卖 “蛤蟆汤” 这道菜了,但压根没提不再处罚的事儿,更没有给她书面通知。这就让人纳闷了,既然早就决定不处罚了,为啥不正式通知当事人呢?这背后到底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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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还在后面。7 月 14 日,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一大早跑到张女士店里,给她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这决定书的落款时间竟然是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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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好比你收到一封几个月前就该到的信,你说奇怪不奇怪?
工作人员宣读完决定书,就催着张女士赶紧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张女士一头雾水,她本身文化程度不高,对这决定书内容也不太懂,就想着等委托的律师来了,帮她看看再签字。可工作人员却急得不行,一个劲地催她,见她不签,还找来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当见证,在送达回证上写了拒签送达。
这一系列操作,实在让人看不懂,这哪像是正常执法该有的样子啊。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大家都在追问,这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到底咋回事?执法程序合不合理?这 45 万罚款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咱来仔细捋一捋。从程序上来说,张女士在接到调查通知时,第一时间就表明会配合,并且删除了视频,可市场监管局却在她还没去接受调查的时候,就以拒绝配合调查为由,短短两天内下达了拟罚款 45 万的告知书,这显然不符合行政处罚法中关于告知、陈述申辩权的要求,完全没给当事人说话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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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处罚依据,市场监管局一开始认定张女士发布的视频是违法广告,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商业营销宣传的指导意见》,经营者通过自有媒介客观展示商品信息,不构成广告。张女士的视频既没虚假宣传,也没扰乱市场,更没有对消费者造成任何误导,就因为视频里出现了 “蛤蟆汤” 三个字,而且没及时去配合调查,就要被顶格罚款 45 万,这处罚明显过重,与过罚相当原则相悖。要知道,45 万对于张女士这样的小餐馆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足以让她倾家荡产、关门大吉。
随着事情持续发酵,7 月 15 日,临沂市给出了最终调查结果。原来,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处罚证据不足、执法程序不当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程序撤销了该行政执法行为,对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任党组书记齐某进等5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后续还会继续调查,根据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责成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刻汲取教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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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的报道中称,相关部门之所以罚张女士的店,是因为有人举报她,举报她售卖国家保护动物,而在律师的调查中,意外发现有拆迁部门人员介入,那么是不是大家就有个思绪了,张女士是不是在某人就餐的时候,态度不好或者是没有打折呢?
不知道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呢?你在生活中有没有遇到过类似不合理的处罚?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咱们一起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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