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设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并明确规定了在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2022年,浦东法院审结一起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纠纷,该案是《民法典》实施后浦东法院首例指定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的案件()。
近日,上海电视台《新闻透视》对该案主审法官、浦东法院南汇新城法庭副庭长李尚伟、法官助理李朋进行采访,并制作新闻片《民政局为何不停坐上被告席?》。据报道,截至今年5月,上海法院已审结涉及遗产管理人的各类案件200余件,其中,涉及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的案件116件,九成案件在近两年立案或者审结。
那么,浦东法院审结的这起“首例”案件,是如何“破题”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贯彻实施的?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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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提供丨南汇新城法庭
视频来源丨上海电视台
责任编辑丨陈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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