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上海总所成功举办首届 《一千零一辩》刑事四季沙龙·夏季场活动。品牌取意《一千零一夜》的智慧传承,以“春生争鸣、夏燃思辨、秋收策略、冬藏经典”为脉络,致力于打造集深度沙龙、观点交锋、案例精研于一体的法律思辨平台。本次沙龙以 “监察法修正背景下职务犯罪的辩护策略” 为主题,由海华永泰合伙人李瑾律师主持。
会议伊始,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孙万怀、上海律协副会长徐宗新、上海市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马靖云共同为“一千零一辩”刑事辩护品牌揭幕。
徐宗新在致辞中阐释“一千零一辩”的内涵:海华永泰致力于以千种方式、千次坚持服务当事人,期待未来三年,能以千个成功案例铸就这一特色品牌。
01
实体之辩:罪名认定与量刑策略
第一环节聚焦实体之辩。曾任纪委监委办案专家的陈飞律师从职务犯罪案件全流程切入,剖析关键环节的辩护空间:在线索初核阶段,他强调保密性与初核手段的合法性边界;分析留置策略演变时,他对比行贿人“走读式谈话”与“直接留置”的适用逻辑,指出证据固定方式的变化;针对口供真实性挑战,他提示笔录细节矛盾(如赃物去向、时间精确性)可能成为庭审攻防要点;在量刑协商方面,他认为自首认定、退赃态度与政治效果的动态平衡影响刑期,需善用“认罪认罚+部分事实抗辩”策略。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思维律师坦言,当前职务犯罪无罪辩护空间较窄,律师需建立“过程即价值”的共识。他强调应以“技术性辩护”为核心:第一时间介入稳定当事人心态,通过实体法解释(如国家工作人员认定)和争取客观证据来拓展量刑协商空间。他举例说明“以打促谈”策略,强调需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实质性质疑,让检察机关感知程序风险。
沙龙创新设置 “百家争鸣” 环节,旨在对主旨发言进行追问与补充。
该环节由海华永泰张春丰律师主持,中联上海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任丁俊涛、海华永泰无锡办公室主任陈熠围绕焦点问题展开交锋:
张春丰律师呼吁敢于亮剑,以精细化审查倒逼程序正义,如申请调取同步录音录像、伤情鉴定等,打破监察机关在证据上的优势地位。他指出法律天平的本质是“对抗中寻求平衡”,律师需在思想束缚中保持独立判断。
陈熠律师结合实务案例,指出退赃需策略性保留筹码(如仅退部分款项),将“违纪款与违法所得区分”作为后续量刑谈判关键。他强调态度影响量刑结果,应善用证据细节矛盾(如行贿包装方式)构建合理怀疑。
丁俊涛律师分享: 他强调在职务犯罪辩护困境下,加强精细化的技术辩护是达到有效辩护的唯一出路。并通过国有控股公司中的工作人员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条件、如何剔除一节“债务免除型受贿”、如何“被动归案后拿到特殊自首”、获取被告人检举揭发笔录的价值等辩点,分享了一个案例的辩护策略和辩护效果。
02
程序之辩:监察法修订与攻防转换
第二环节聚焦程序之辩。
海华永泰合肥办公室合伙人刘明银律师解读新《监察法》四大变化:增设人权保障条款、引入“强制到案”等三类强制措施、留置期延至14个月、简化同步录音录像调取程序。但指出实务中律师阅卷权、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仍受制约,需要通过诸如提管辖异议、固定伤情证据等多重手段寻求突破。他强调,改变程序违法成本低的现状迫在眉睫。
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学平律师提出,律师在留置期可尝试“间接介入”:依据《律师法》第28条提供非诉法律服务,指导家属应对退赃谈判(如分期退、保留部分款项)。他强调排除非法证据需多措并举——督促当事人自述受迫过程、调取体检记录、申请同监室人员作证,并揭露“选择性调取录像”的陷阱。
百家争鸣环节探讨风险管控。
海华永泰高级合伙人程军,他结合自身办案经验指出,面对留置案件,律师时常不敢辩,不会辩,不愿辩,但只要坚持政治正确,实事求是,坚守职业操守,守住底线,刑辩律师就要敢于辩护,善于辩护,勇于辩护。
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晓丽分享了提前介入策略:为预感被查人员提供“抗审讯指南”(识别诱供话术、预留联络人),并签订分阶段服务协议平衡风险与收益。她强调退赃应作为量刑筹码而非义务,并揭露“退违纪款不计入司法程序”的潜规则。
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冒小建律师认为,监察法修订释放“权力限缩”信号,新增低强度强制措施或为律师创造更早介入契机。他建议以专项法律顾问形式开展合规服务,重点破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滥用问题。
03
圆桌论坛:涉案财物处置攻坚
圆桌环节围绕“涉案财物处置的实务热点与难点”展开。主持人海华永泰高级合伙人李开胜律师与四位实务专家深入探讨了涉案财物在定罪、量刑及判后处置中的关键作用。
海华永泰高级合伙人、高级律师封晓骏以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非法经营无罪案为例,强调涉案财物性质鉴定对定罪的核心作用。他通过申请财务总监等关键证人出庭,成功推翻非法经营罪的指控判决不构成,该案获评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非法经营罪、走私罪的案例”。在职务犯罪中,其代理的某副市长受贿案通过质疑部分证据不足的赃款定性,在检察院阶段削减指控金额近200万元;并建议对争议财物采取“法院阶段退赃”策略,保留量刑谈判筹码。
海华永泰郑州办公室刑事委主任曹娜指出,刑事案件存在“打包冻结”财产问题:办案机关有时忽略权属审查,将嫌疑人名下财产笼统查封。她建议律师通过财产异议程序突破:第一,辩护律师要有对涉案财物处置辩护的意识;第二,辩护律师要培养涉案财产处置的专业能力;第三、涉案财产处置是唯一一个和刑事执行相链接的一个刑事诉讼程序,直接涉及到委托人以后刑事执行过程中,减刑、假释,罚金等涉案财产的执行、追缴,影响以后的生活。
海华永泰深圳办公室高级合伙人柯晓虎指出,监委冻结财产解封难度大,但存在例外。他分享某国企领导案例:通过留置期间协商,涉案金额从2000万降至1100万,解冻900万合法财产。强调律师应提前接触家属,明确退赃谈判策略(如部分退赃换取量刑利益),且全程录音录像防范风险。
海华永泰高级合伙人黄云飞律师聚焦上市公司股票、信托等特殊财产处置难点:限售股需遵守减持规则;持有超1%股权需通过大宗交易分拆处置以稳定股价。他指出,信托财产能否追缴需视设立合法性而定,而虚拟货币因非法定货币地位,司法机关处置面临法律冲突。建议律师联合证券、信托专业力量,探索财产混同时的分类处置方案。
总结环节,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孙万怀指出当前法律实践深层矛盾:其一,自洗钱罪存在“依附上游犯罪却要求独立性”的逻辑悖论,易沦为办案工具;其二,认罪认罚制度缺乏足够制约机制,损害律师独立辩护权;其三,立法扩张化倾向(如生态法典)忽视实践可行性。他强调,法律人需厘清“制度本质”与“职业定位”,在监察法模糊地带坚守专业底线,以“恪守良知”应对复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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