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5日,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订单农业”骗局风险的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醒广大农民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高额回报不轻信、对熟人介绍不盲从、对宣传炒作不跟风,尤其是签订订单农业合同、从事特色种植养殖前,要加强甄别,防范风险。
订单农业,是指农户根据其本身或其所在的乡村组织同农产品的购买者之间所签订的订单,组织安排农产品生产的一种农业产销模式。规范化的订单农业是农户融入产业链、连入市场的有效形式。
举例来说,大型商超与蔬菜种植户合作,签订长期订单。种植户根据市场需求,种植各类当季蔬菜,商超则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采购,既确保了消费者能够买到新鲜、优质的蔬菜,也为种植户提供了稳定的销售渠道。
《提示》指出,近年来,以“订单农业”为名设局诈骗农民群众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订单农业”幌子,假借“助农惠农”“云养殖”等名义,虚构农产品开发、生态养殖等国家政策支持项目,通过“高回报、零风险”话术吸引农民投资,实施合同诈骗、非法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损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据三部门通报,2023年以来全国侦办涉农订单诈骗案件37起,涉案金额超3.2亿元,受害者遍布21个省份。这些骗局正从零散作案转向全链条犯罪,形成农资销售、虚假签约、恶意违约的黑色产业链。
根据《提示》,“订单农业”骗局违法犯罪行为多数有以下5个特征:
一是选择小众品种行骗。食用菌、中药材、特色畜禽中一些小众品种的技术门槛相对较高、市场行情波动较大、相关技术标准还不健全,农民群众不熟悉相关情况,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河南某生物科技公司虚构“中科院技术合作”背景,在周口、商丘等地推广所谓太空育种灵芝,将成本12元的菌包以198元高价销售给种植户。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其菌包有效活菌数不足标准值的3%,导致签约农户绝收率超85%。
二是利用互联网直播虚假宣传。通过网络直播吹嘘项目投入少、利润高、销路广,有的还炒作“国家级重点扶持项目”“有机生态”等概念,甚至伪造文书证件、谎称受政府委托,欺骗性和迷惑性极强。
广西柳州某禽业公司通过伪造某电视台推荐品牌证书,在直播平台发布“年入百万养鸡秘籍”广告,吸引农户实地考察。其租用废弃厂房伪装现代化养殖基地,雇佣群众演员扮演致富养殖户,诱导签订高价鸡苗合同。当农户发现鸡苗死亡率超90%要求赔偿时,该公司已注销营业执照并转移资产。
三是利诱方式花样频出。承诺明显偏离市场行情的回购价格,许诺高额投资回报率。有的通过邀请免费参观、报销往返路费、限时促销等方式,吸引农民群众实地考察、签订所谓“订单农业”合同;有的选择少数签订合同的农民回收付款,甚至找托儿制造履约假象,引诱更多群众上当受骗。
四是缺乏实体产业支撑。通过租用场地设备,虚构企业规模大、实力强、技术优等假象,掩盖“空壳”本质,实际上既不掌握种植养殖技术,也没有农产品后续销售或加工渠道,根本不具备履约能力。有的还恶意注册多家企业,一旦纠纷增多就将涉案企业注销、失联跑路,转而更换企业名称和办公地点,换个“马甲”继续行骗。
五是高价捆绑销售假劣农业投入品。多数不法分子没有生产经营许可资质,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质量不达标。不少不法分子高价捆绑售卖无包装、无标签、无许可证编号的“三无”菌包、有机肥等产品。有的不法分子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虽无明显质量问题,但消极提供技术服务甚至传授错误技术,有意造成减产绝收,将不履约责任推给农民。
江西赣州某果业公司以“技术扶持”名义,将市价50元/公斤的肥料抬至460元/公斤捆绑销售。经市场监管总局抽检,该肥料有效成分含量仅为标注值的7%,导致脐橙种植户减产60%。
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农业产业周期较长,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利润率有限,凡宣称“一本万利”的种植养殖项目,“陷阱”的概率往往远大于“馅饼”。
促进订单农业健康发展,既要规范合约、优化利益联结机制,也要强化市场意识,促进产销有效对接,让农民种得安心、卖得省心。
三部门提醒,农民群众在签订订单农业合同、从事特色种植养殖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甄别:
一是向当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咨询相关企业宣传推介的技术模式是否可行,学习掌握从事相关产品种植养殖所需具备的场地、环境和技术要求。
二是通过网络搜索等渠道深入了解相关农产品的市场行情、农业投入品价格是否合理以及相关企业是否有负面舆情。
三是通过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中国农药信息网等查询相关企业是否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相关农业投入品是否属合法产品。对相关情况有疑义的,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咨询,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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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载于2025年第14期《民生周刊》杂志
原标题 |《(引题)对高额回报不轻信、对熟人介绍不盲从、对宣传炒作不跟风(主题)防范“订单农业”骗局风险》
记者 | 于海军
编辑 | 姜玉函
责编 | 李雪
主编 | 崔靖芳
出品 | 民生周刊新媒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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