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河北衡水枣强县民政局原副局长张某的新闻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这位曾经的 “张局”,如今以一种令人咋舌的方式 “蹦哒” 出了圈,在短视频平台上的一系列举动,活像一个跳梁小丑,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从今年 6 月初开始,一个名为 “张先生 (原公务员)” 的抖音账号悄然出现,并陆续发布了 11 条短视频。视频中的主角,正是张某。这些视频内容大多是他在户外、街头跳舞的画面,配上醒目的 “曾经是张局,现在做抖音” 的配文,极具视觉和文字冲击力。然而,这种看似 “无厘头”“博眼球” 的视频风格,却因其特殊的身份背景,引发了网友们的强烈质疑。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一份案号为 (2019) 冀 1121 刑初 247 号的刑事判决书,揭示了张某不光彩的过去。2009 年至 2016 年期间,张某担任枣强县民政局副局长,分管民办非企业工作。2016 年 7 月 1 日,随着枣强县民政局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社会团体筹备许可等四项审批业务移交至枣强县行政审批局,张某的相关业务权限被解除。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失去权力的张某,竟私刻了一枚 “枣强县民政局” 的假公章,并利用这枚假公章,先后为当地幼儿园、小学、医院、武术会馆等伪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为当地某协会伪造《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最终,他因故意伪造国家机关印章、非法制作国家机关证件,严重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原公务员”“曾经是张局”,发出的视频都是在街头、江边、公园跳跃、蹦跶。
如今,刑满出狱的张某,没有选择低调生活,反而高调地在短视频平台上展示自己,不断强调自己 “原公务员”“曾经是张局” 的身份。这种行为,让不少网友感到愤怒和不齿。在每条视频的评论区顶部,都有大量网友提及他 6 年前的犯罪事实,指责他为了流量不择手段,甚至有人爆料称在他直播时,观众没人愿意听他讲话,而是以刷礼物让他做一些难堪的事情为乐,比如 “一个跑车就让他刷马桶了”。
面对网友们的质疑,张某并未作出回应。7 月 10 日,记者发现该账号已被封禁,原本的账号名称变成了一串数字,所有作品也已全部下架。11 日下午,有知情人士透露,这并非张某主动为之,而是平台在关注到网上舆情后,迅速采取了下架封禁措施。枣强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得知此事后,表示将向上级汇报,而据知情人士透露,枣强县司法局目前也已介入调查。
这一事件之所以引发如此大的争议,关键在于公职人员身份标签的使用边界问题。公务员身份特殊,其言行不仅代表个人,更关乎政府机构的形象与公信力。虽然目前法律层面没有明确禁止使用过往职务身份进行网络活动,但公职人员在职期间掌握公权力,离职后,社会对其行为的期待并未彻底消失。张某这种刻意强调 “前民政局副局长” 身份来博眼球的行为,无疑是在消费公职人员的社会信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分析指出,因犯罪获刑的张某实际上已不再具备公务员身份,他所使用的 “原公务员” 标签,很容易让公众误解为其是正常退休或辞职,与他因违法犯罪被判刑的事实存在显著差别。西南政法大学公法研究中心研究员邬蕾认为,公务员受公务员法约束,原则上不能以公职身份参与营利性活动,即便离职或被开除,也不得利用原职务身份或影响力为商业活动背书或引流。
而从张某的行为来看,他以吸引眼球、增加粉丝为目的,通过宣传 “前身份” 来增强个人可信度,后续极有可能进行商品销售或发布付费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应被认定为 “商业推广” 行为,违反了广告法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形象进行商业推广的规定。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