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千万代偿款的艰难回家路。
2019年初,A公司为关联企业B公司向某银行上海分行的1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强化担保措施,B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以其名下位于浦东的豪宅提供抵押反担保,并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
2021年贷款到期后,B公司因经营困难无力偿还。银行依据保证合同直接扣划了A公司账户资金1000万元本金及利息。
代偿次日,A公司立即向B公司和王某发送《代偿通知函》,书面载明代偿事实及金额,并要求限期偿还。
多次协商未果后,A公司于2021年6月向王某发出《抵押房产处置告知函》,但王某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配合。2022年初,A公司委托专业的担保责任纠纷律师启动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主张对抵押房产的优先受偿权。
01 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 一、B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A公司支付代偿款项10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万元为基数,按LPR自代偿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A公司对王某名下抵押房产的处置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B公司与王某共同承担。
02 裁判核心理由
法院在判决书中阐明三项关键裁判理由:
代偿行为合法性:A公司提交的银行扣款凭证、贷款合同、保证合同等证据形成完整链条,足以证明代偿事实的真实性。
抵押反担保有效性:王某签署的《抵押反担保合同》合法有效,且已办理抵押登记,A公司依法享有抵押权。
追偿权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700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法院特别指出,反担保的主债权并非原借款债务,而是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后产生的追偿权,该权利自实际代偿时成立。
03 法律分析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千万级代偿款的追偿涉及复杂法律程序,需系统把握三个关键环节:
追偿权成立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700条,保证人追偿权成立需同时满足:
保证人已实际履行保证责任(需提供银行转账凭证、代偿协议等核心证据)
代偿行为使主债务归于消灭(需取得债权人出具的债务清偿证明)
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无过错(如未不当放弃主债务人的抗辩权)
俞强律师特别指出,在千万级代偿案件中,证据保留往往成为胜诉关键。建议在代偿同时即通过公证方式固定代偿凭证,并向债务人发送书面代偿通知。
追偿权实现路径
追偿程序的选择直接影响千万级债权的回收效率:
协商追偿:代偿后立即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同步发送书面催告函
直接执行:若原债权判决已明确保证人追偿权(常见于共同被告案件),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追偿:协商未果时,应在三年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俞强律师结合13年金融法律实务经验强调,对于大额代偿追偿,抵押权的及时行使至关重要。本案中A公司正是依托房产抵押的优先受偿权,有效锁定了债权实现路径。
时效风险防控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追偿权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特别风险点:分期代偿情形下,诉讼时效自最后一期代偿完成之日起整体计算。实践中常见保证人因分期代偿的时间跨度大而忽视时效管理,导致部分债权超出诉讼时效。
俞强律师建议,代偿过程中应通过书面催告中断时效,具体可采取发送律师函、签订还款协议、公证送达等方式,确保时效链条完整。
风险提示:具体案件需要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介绍:俞强律师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联系方式:通过君澜律所官网联系专业荣誉: 2020年上海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认证” 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实习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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