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分两种!
一种是持“刀枪”抢劫,一种是以“法律”的名义行“抢劫”之实。
前一种,是明抢;后一种系暗抢。
明抢犯罪,暗抢违纪违法!
明抢伤害社会风气,暗抢动摇国之根本!
2025年2月,在临沂市兰山区经营小餐厅的黄兰(化名),随手将餐厅的二道特色菜拍成视频,发布到抖音上。
黄兰的这两段抖音视频,差点将她的餐厅都干倒闭了。
原因是,这两条抖音视频,涉嫌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被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5万。
如果不是有白纸黑字盖着大红章的《处罚告知书》,恐怕没有人会相信,这样的事情,发生在21世纪的2025年。
狼要吃羊,会找一个“你把下游的水弄脏了”的理由。
市场监督管理局开除天价罚单,自然也需要理由。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出的理由是:这段视频被举报饭店非法售卖野生动物。
我们来看看市场监督管理局嘴里的“野生动物”,是啥玩意儿?
第一道菜品里的“野生动物”,是蛤蟆。
这玩意儿,估计很多人在餐厅吃过,很多养殖厂养殖过,也有很多菜市场公开售卖过。
餐厅里的这些食材,就是从菜市场买来的。
第二道菜品里的“野生动物”,就更搞笑了。
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蚂蚱、竹虫,蜂蛹等等。
我以一个农村人的身份担保,这些玩意儿,在农村是被当“四害”来灭的,走在路上不小心都会踩死几只的,绝对不是所谓的“野生动物”。
所以,我实在搞不懂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将其认定为“野生动物”的依据是什么?
好吧,我理解市监局工作人员长期在办公室吹空调办公,不认识菜品里的玩意是不是野生动物。
网络如此发达,你百度里搜一下也能知道答案吧。
如果连百度一下都赖得浪费时间,这工作的严谨性,就值得批评下了,也不配坐在这个位置上继续为人民服务了。
从常理分析,我是不相信兰山区市监局的人会如此没有见识,也不相信他们对待工作会如此不严谨。
所以,还有一种可能可以解释:涉嫌以“法律”的名义抢钱。
现代人抢钱,好歹要偷偷摸摸的,最不济找双黑丝袜套在头上才有点底气。但有些单位以“法律”的名义去抢钱,只需要浪费一张A4纸,连买黑丝袜的钱都省了。
关于“涉嫌抢劫”的罪名,我估计兰山区市监局打死都不会认账。
因为没有扎实的法律证据。
但是,涉嫌“滥用职权”的罪名,兰山区市监局或许就跑不掉了。
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天增律师认为,兰山区市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认定事实错误,同时适用法律错误。因此兰山区市监局做出此《行政处罚告知书》,存在涉嫌滥用职权的嫌疑。
此外,张天增律师还表示,他在对案情的了解过程中,他发现当地政府拆迁部门的相关人员有介入该案的行为。
“拆迁部门介入”这六个字,或许就是“天价罚单”事件的终极真相了。
也就是说,拆迁部门想拆黄兰的餐厅,面临两大问题:一是没有法律依据;二是拆迁涉及补偿。
拆迁部门既不想担上“违法”的罪名,更不想给补偿款。
于是,经有关人员一通鬼鬼祟祟的密谋后,45万的天价罚款单新鲜出炉了。
餐厅被罚倒闭了,拆迁自然就顺利进行且不花钱了。
有关人员的智商,真不是一般的高,真不愧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
当然,这个结论尚属猜测,若被猜准纯属巧合。
为了不冤枉一个好人,为了以正公众视听,也为了证明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的清白,请上级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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