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商行业的迅猛发展,网络交易平台上商家数量急剧增加,同类商品竞争异常激烈。许多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会根据商品的销量和评价作出消费决策。
部分商家为争抢流量和订单,选择刷单这种看似“高效”的方式来提升平台排名和店铺销量,通过刷单制造出商品畅销、评价良好的假象,误导消费者作出购买决策,从而提高店铺的转化率和销售额。但刷单炒信等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会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造成严重的损害。
近日,三水区市场监管局
查处一起刷单造假违法案件
2022年8月至2024年1月期间,杨某使用“XX液压科技”等三家淘宝店铺销售电磁阀,并通过刷单的方式虚构商品销量,误导消费者,其中一家店铺刷单72笔,正常交易1笔。最终,三水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杨某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以及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
佛山市场监管部门
提醒广大经营者
PART 0 1
刷单炒信不可为
刷单炒信一般是指通过虚构交易、伪造评价、虚构销量等方式,制造商品或服务畅销假象的行为。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一经查实则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PART 0 2
帮助他人刷单同样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目前网络上有第三方“刷单平台”或“刷单团伙”以盈利为目的,组织大量“刷手”为不同商家提供“代刷”服务(如批量注册虚假账号、伪造物流信息、集中下单并好评),上述行为一经查实,相关人员或单位则构成“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PART 0 3
诚信经营是经营主体长远发展的基石
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保持理性,仔细甄别商品信息,避免被虚假销量和评价所误导。各网络交易商家要引以为戒,自觉抵制刷单炒信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
知多D
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点击链接查看更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同样对虚假宣传的行为作了规定。
喜欢本文请点击“在看” 让 更多人看到
来源:佛山市场监管
编辑:雷彬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