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被处以53万元罚款。
除公司受罚外,还有三名相关责任人因对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受到处罚:
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运营服务部征信管理岗工作人员李某达,被处以4.1万元罚款;
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运营服务部总经理罗某,被处以4.2万元罚款;
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运营服务部征信管理岗工作人员王某娇,被处以4.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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